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2-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8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在燕京啤酒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分别为:耿超、谢广军、刘翔宇、李光俊、肖国锋、吴培、林智平、郭晓川、张桂卿、周建、刘景伟,其中刘翔宇、李光俊、肖国锋、郭晓川、张桂卿、周建、刘景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推选耿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耿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选举耿超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依法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谢广军先生不再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耿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光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刘景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桂卿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周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周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桂卿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林智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人员变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2-54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耿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刘景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于2022 年5 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耿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会议选举耿超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依法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谢广军先生不再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
人员变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人员为:
1、非独立董事:
耿超先生(董事长)、谢广军先生(副董事长)、刘翔宇先生(副董事长)、李光俊先生、肖国锋先生、吴培先生、林智平先生。
2、独立董事:
郭晓川先生、张桂卿女士、周建先生、刘景伟先生。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以上11名董事组成,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 6 年的情形。
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 年5 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会议选举耿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光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刘景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桂卿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周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周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桂卿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林智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人员变更后,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1、战略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由耿超先生、郭晓川先生、谢广军先生、刘翔宇先生、李光俊先生五人组成,其中,耿超先生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成员
提名委员会由郭晓川先生、周建先生、谢广军先生三人组成,其中,郭晓川先生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周建先生、张桂卿女士、林智平先生三人组成,其中,周建先生为主任委员。
4、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由刘景伟先生、张桂卿女士、李光俊先生三人组成,其中,刘景伟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三、 监事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乔乃清女士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人员变更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组成人员为:
1、非职工代表监事:王莉娜女士(监事会主席)、乔乃清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邓启华先生。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2-52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燕京啤酒科技大厦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谢广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30人,代表股份1,769,369,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18,539,341股的62.7761%。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1,670,455,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18,539,341股的59.266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98,913,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18,539,341股的3.5094%。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均同)出席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27人,代表股份98,931,2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18,539,341股的3.5100%。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1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18,539,341股的 0.0006% ;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共98,913,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18,539,341股的3.5094%。
3、其他出席或列席人员: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无法现场参会,通过视频方式及其他辅助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1、总体表决情况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1、总体表决情况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总体表决情况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1、总体表决情况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总体表决情况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及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1年度内控审计报酬及续聘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耿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景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乔乃清女士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现金分红管理制>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思敏、杨中华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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