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礼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9,698,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456%。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138,4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091%。
3、通过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60,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65%。
4、中小投资者总体情况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60,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87%。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98,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560,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98,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560,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3、《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98,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560,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98,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560,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5、《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38,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4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1,560,0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72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弃权1,560,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163%。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98,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560,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7、《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98,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560,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8、《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98,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560,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9、《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98,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560,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10、《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98,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560,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确认及2022年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0,0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560,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薪酬的确定及2022年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98,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560,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13、《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98,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560,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98,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560,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98,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560,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6、《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98,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560,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7、《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98,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560,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98,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560,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1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98,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560,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2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98,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560,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森林、金川;
3、结论性意见: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2-033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3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职工代表监事陈丽萍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陈丽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2-034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5月18日,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林琦斯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原监事会主席王翀女士的辞职申请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补选新监事后生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经审议,同意选举现任职工代表监事陈丽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陈丽萍女士简历
陈丽萍女士: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技学历,1991年9月参加工作,曾就职于中山市横门联运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市山川广告制品有限公司、中山市创力佳工艺制品有限公司,2006年1月至2006年6月任中山市新山川实业有限公司出纳,2006年7月至2014年4月任中山市新山川实业有限公司税务会计,2014年5月至2020年1月任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税务会计,现任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陈丽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场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丽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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