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瀚川智能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昌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章敏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何忠道、副总经理郭诗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1.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4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5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6议案名称:锁定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9议案名称: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议案17、议案18、议案19、议案2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议案17、议案18、议案19、议案2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于炜、朱军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认为:本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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