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2-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4、议案6~8、议案1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陶一山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19,026,2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4529%,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2,690,5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9275%;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335,7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253%。
8、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335,7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253%。
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8,908,8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2%;反对67,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弃权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8,908,8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2%;反对67,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弃权49,9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8,908,8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2%;反对67,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弃权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8,958,6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8%;反对67,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268,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28%;反对67,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8,908,8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2%;反对67,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弃权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6、《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6.01董事:陶一山
表决情况:同意80,221,5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5%;反对67,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同意6,267,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0%;反对67,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02董事:陶业
表决情况:同意80,221,5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5%;反对67,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267,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0%;反对67,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03董事:黄国盛
表决情况:同意80,221,5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5%;反对67,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267,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0%;反对67,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04董事:郭拥华
表决情况:同意80,221,5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5%;反对68,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267,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0%;反对68,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05董事:孙双胜
表决情况:同意80,221,5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5%;反对68,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267,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0%;反对68,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06董事:李龙兵
表决情况:同意245,003,2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68,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267,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0%;反对68,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6.07董事:江帆
表决情况:同意318,957,6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5%;反对68,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267,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0%;反对68,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08董事:余兴龙
表决情况:同意318,957,6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5%;反对68,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267,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0%;反对68,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09董事:张少球
表决情况:同意318,957,6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5%;反对68,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267,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0%;反对68,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10监事:刘宏
表决情况:同意80,221,5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5%;反对68,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267,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0%;反对68,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11监事:黄锡源
表决情况:同意80,221,5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5%;反对68,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267,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0%;反对68,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12监事:龙伟华
表决情况:同意318,957,6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5%;反对67,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267,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0%;反对67,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6.13监事:杨卫红
表决情况:同意80,221,5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5%;反对67,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267,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0%;反对67,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14监事:邓祥建
表决情况:同意80,221,5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5%;反对67,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267,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0%;反对67,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8,907,8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9%;反对68,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217,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10%;反对68,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0%;弃权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6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8,907,8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9%;反对68,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49,9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217,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10%;反对6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12%;弃权49,9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78%。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5,227,3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92%;反对3,798,89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5,227,3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92%;反对3,798,89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0,221,5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5%;反对68,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267,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0%;反对68,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谭清炜律师、杨萍律师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2-09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通知,获悉唐人神控股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陶一山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陶业系陶一山之子,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唐人神控股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因表决权委托予唐人神控股而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剩余质押股份不存在平 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 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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