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623,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31,185,000.00元,不送红股。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2、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预计不会发生总股本的变动,如果发生总股本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红派息不存在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配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情况。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3,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七里山(巴陵石化化肥事业部西门)
咨询联系人:王虹、余欢
咨询电话:0730-8553359 传真电话:0730-8551458
六、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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