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2-027
转债代码:127048 转债简称:中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2年5月13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0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1,2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31,200,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135,200,000股。
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变,每10股转增3股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中大转债,债券代码:127048)在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了变化,截止权益分派申请日(2022年5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104,000,694股,最终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以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6日)的股本数为准。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目前尚未开立回购账户,不存在回购账户股份。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4,000,6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4,000,69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5,200,902股。最终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以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6日)的股本数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2年5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5月27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注:最终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以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6日)的股本数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35,200,902股摊薄计算,2021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0元。
2、公司股东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就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1.75元/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历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6.23元/股。
3、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2021年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可转换债券价格(债券简称:中大转债,债券代码:127048)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中大转债”转股价格为22.10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6.77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九、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
3、咨询联系人:伍旭君
4、咨询电话:0574-63537088
5、传真电话:0574-63537088
十、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2-028
转债代码:127048 转债简称:中大转债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大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为:22.10元/股
2、 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6.77元/股
3、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2年5月27日
一、 关于“中大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公开发行了2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中大转债,债券代码:127048),根据《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中大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 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3日、2022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将于2022年5月27日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当日(即2022年5月26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截止权益分派申请日2022年5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104,000,694股。在本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7日。根据《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需按下列方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P1=(P0-D+A×k)/(1+n+k)=(22.1-0.3)/(1+0.3)=16.77元/股
中大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于2022年5月27日起由原来的22.10元/股调整为16.77元/股。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的具体计算依据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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