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2-03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吉印大道18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波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人,代表股份521,918,8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0.7308%。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8人,代表股份368,916,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27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153,002,1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034%;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4人,代表股份157,064,1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761%。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财务总监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公司部分独立董事以视频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魏海涛律师、王源律师,以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1,863,86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反对54,9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弃权1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368,916,74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52,947,123股,反对54,900股,弃权10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7,009,12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54,9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1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1,916,56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2,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1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368,916,74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52,999,823股,反对2,200股,弃权10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7,061,82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2,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1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1,916,56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2,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1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368,916,74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52,999,823股,反对2,200股,弃权10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7,061,82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2,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1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1,916,56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2,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1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368,916,74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52,999,823股,反对2,200股,弃权10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7,061,82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2,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1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1,851,06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67,7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1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368,916,74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52,934,323股,反对67,700股,弃权10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6,996,32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8%;反对67,7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弃权1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585,21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25%;反对16,202,323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44%;弃权5,131,329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32%。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368,916,742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31,668,471股,反对16,202,323股,弃权5,131,329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5,730,47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172%;反对16,202,323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57%;弃权5,131,329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70%。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6,565,93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303%;反对95,352,831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697%;弃权1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368,519,742股,反对397,00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58,046,192股,反对94,955,831股,弃权10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1,711,19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904%;反对95,352,831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095%;弃权1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6,646,03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457%;反对95,272,731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543%;弃权1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368,519,742股,反对397,00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58,126,292股,反对94,875,731股,弃权10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1,791,29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414%;反对95,272,731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585%;弃权1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9、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996,42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9%;反对67,7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4,062,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52,934,423股,反对67,70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6,996,42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9%;反对67,7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吴波先生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魏海涛、王源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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