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斌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9,610,2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21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8,252,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45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58,0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68%。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358,0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358,0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68%。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3,215,831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55,793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1,960,038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因疫情防控原因独立董事张锦胜、刘江山、汤正梅以视频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视频的方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61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8,0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61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8,0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61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8,0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61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8,0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61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8,0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61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8,0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61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8,0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8,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8,0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方案,股东严斌生、严海雁为公司董事,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其合计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8,252,20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61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8,0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83,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8,0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股东严斌生系本议案之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严剑的近亲属,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2,426,98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83,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8,0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股东严斌生系本议案之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严剑的近亲属,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2,426,98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83,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8,0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股东严斌生系本议案之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严剑的近亲属,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2,426,98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年夫兵律师和李鑫律师以视频的方式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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