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2-046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林朝强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公司总部2栋一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
6、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26,210,4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7085%。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9,349,2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405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6,861,1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03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19,537,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24%;反对6,638,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35%;弃权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25,576,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3%;反对63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3%;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24,485,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3%;反对1,7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3%;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24,202,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9%;反对1,97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5%;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32,2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644%;反对1,97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45%;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1%。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9,777,1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13%;反对6,399,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46%;弃权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6、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25,774,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3%;反对4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3%;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7、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25,544,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4%;反对66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774,8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239%;反对6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07%;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5,815,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2%;反对39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4%;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45,5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167%;反对39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479%;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4,075,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6%;反对2,10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44%;弃权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05,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5490%;反对2,10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282%;弃权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8%。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25,542,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2%;反对63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3%;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11、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5,752,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5%;反对42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弃权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12、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5,813,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9%;反对39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6%;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43,5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975%;反对39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670%;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
13、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5,742,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4%;反对43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弃权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许成富律师、丁小栩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2-047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和2022年5月19日分别召开了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股份即将到期,根据外部客观经济形势变化及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将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41,626,5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093,355,877股(截至2022年3月31日)减少为3,051,729,30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等相关媒体上的《2022-040: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2022-04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本次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传真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7月3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
联系人:孙曌
联系电话:0769-81333505
传真号码:0769-81333508
电子邮箱:syt@celucasn.com
邮政编码:523170
2、 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
(1)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2-048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3日、2021年7月31日、2021年9月28日、2021年11月5日、2022年4月6日发布了《2021-0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2021-070: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2021-088: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2021-097: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2022-025: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披露了截至2022年4月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媒体上的相关公告。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5月19日期间,公司新增了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5月19日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2项,涉案金额合计5,443.98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33,674.70万元人民币的16.17%。具体情况如下:
二、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外,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5月19日期间,公司累计新增小额诉讼、仲裁事项9项,涉案金额合计为1,428.98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如公司未能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2-049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部分逾期债务
及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新增逾期债务的基本情况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9日、2021年7月3日、2021年8月30日、2021年12月17日、2022年2月11日、2022年4月23日披露了《2021-044: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2021-057:关于新增部分逾期债务及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2021-085:关于新增部分逾期债务及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2021-104:关于新增部分逾期债务及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2022-007:关于新增部分逾期债务及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2022-028:关于新增部分逾期债务及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披露了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存在的债务逾期、部分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财务部门统计核实,2022年4月23日至2022年5月18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逾期债务合计9,528.27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33,674.70万元的28.30%。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逾期本金均不包含因逾期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
截至2022年5月18日,公司及子公司逾期债务合计322,658.83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33,674.70万元的958.16%。
二、 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3日至2022年5月18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银行账户冻结情况如下:
三、公司新增资产被冻结、查封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3日至2022年5月18日期间,公司没有新增资产被冻结或查封。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 因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可能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冻结、资产被查封等进一步扩大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
2、 截至2022年5月1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搜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广州集亚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合计冻结银行账户90个,占上述公司账户总数136个(不含外币一般户、保证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其他专户)的66.18%;被冻结的资金余额合计1,473.64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净资产33,674.70万元的4.38%,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最近一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货币资金余额34,635.97万元的4.25%。
3、 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被冻结账户主要为一般存款账户,该等账户主要用于公司收付款,同时部分公司被冻结了基本存款账户或少量专户;虽然基本存款账户被冻结会导致公司无法提取现金,但公司目前资金支付主要采用银行转账、汇款、支票、本票等方式,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结算可通过一般存款账户开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虽部分账户被冻结,仍尚有较多可用银行账户替代被冻结账户,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结算等日常业务;公司被冻结账户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和货币资金余额比例较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仍在正常开展,不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4、 目前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后续如公司其他银行账户被冻结,可能导致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面临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5、债权人南昌泰顺制衣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2月25日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重整,公司已与意向重整投资人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投资意向协议》,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与公司股东、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就公司重整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积极与各方共同商讨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推动公司重整取得成功,化解公司债务危机和经营危机,促进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轨道。
6、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2-050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
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7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提出的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与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且需年审会计师出具核查意见,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2年6月2日前回复问询函。公司将加快相关工作进度,尽快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2-051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前次被动减持股份实施结束
暨后续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541,172,8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49%)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鸿先生股票质押融资存在强制平仓的风险,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被动减持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马鸿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应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进行,减持股份应不超过30,934,373股,减持比例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原投资”)出具的《关于前次被动减持股份实施结束的告知函》及马鸿先生出具的《关于后续被动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获悉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前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同时马鸿先生股票质押融资违约存在强制平仓的风险,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被动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前次被动减持股份实施结束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披露了《2022-010:关于控股股东前次被动减持股份实施结束暨后续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披露后,自2022年3月14日至今,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30,9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8%,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的股份及其孳生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前次被动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注:减持比例一栏合计加总数为1.00%,实际比例为0.9998%,误差原因为四舍五入所致。
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为2021年6月3日,自2021年6月3日至今,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99,165,2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
(二) 股东前次被动减持股份前后的持股情况
(三) 股东前次被动减持股份后的质押情况
马鸿先生前次被动减持的股份均为已质押的股份被动减持,前次减持结束后,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质押情况如下:
(四) 其它相关事项说明
1、上述减持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成,减持方式、数量与减持计划一致。
3、马鸿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后续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情况
马鸿先生股票质押融资因违约存在强制平仓的风险,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被动减持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马鸿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应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进行,减持股份应不超过30,934,373股,减持比例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原投资持股情况如下:
(二)后续被动减持股份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马鸿先生;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的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3、减持原因:股票质押融资违约;
4、交易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
5、减持数量和比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应不超过30,934,373股,减持比例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6、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应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进行。
7、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8、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不存在相违背的情形。
(三)其它相关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 本次股份减持属于被动减持,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马鸿先生均无法控制本次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以及减持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等不确定性,存在是否能依法依规减持的不确定性。
2、马鸿先生本次股份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造成实质上的影响。
3、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报备文件
1、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出具的《关于前次被动减持股份实施结束的告知函》;
2、马鸿先生出具的《关于后续被动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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