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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中光学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智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0,568,952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5.9475%。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113,964,75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的43.430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名,代表股份6,604,197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的2.5168%。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345,04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的3.9424%。

  3.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视频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8,156,75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93%;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1年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8,156,75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93%;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8,156,75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93%;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8,156,75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93%;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五)《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8,156,75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93%;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932,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826%%;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1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2022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8,156,75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93%;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8,156,75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93%;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八)《关于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余股东同意7,952,845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275%;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932,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826%;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1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以部分资产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余股东同意7,952,845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275%;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932,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826%;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1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关于预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余股东同意4,191,997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747%;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2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4,171,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638%;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36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8,156,75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93%;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932,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826%;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1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对2021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昆、夏英英;

  3.结论意见: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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