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2-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投票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魏成文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李端生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提案14、提案15、提案16及提案17的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李端生先生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三)董事张晓东先生、柴志勇先生和独立董事毛新平先生、刘新权先生、汪建华先生通过视频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上述表决结果中:议案8《关于与宝武环科山西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签署<太钢不锈固废处理业务运营服务合同>的议案》、议案9《关于与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太钢不锈废水处理业务运营服务合同>的议案》、议案10《关于与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签署<维检业务承包项目管理协议>的议案》、议案11《关于续租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中板生产线的议案》及议案12《关于2022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共5项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3,606,454,334股回避了表决。
议案1至议案13以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议案14至议案17以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翟颖、梁慧茹
3.结论性意见: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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