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2-043
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保证向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风光”)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1.3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399,500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询价转让后,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7.35%减少至6.35%。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转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新风光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三)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本次转让后,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35%减少至6.35%。
1. 基本信息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二)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1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21.3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39.95万股。
(三)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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