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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2-042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评估,认为安永华明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落实董事会职权所涉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 2022-041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20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拥有合伙人203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24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宁宁女士,于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建筑业、房地产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及农、林、牧、渔业。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宁女士,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建筑业、制造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张思伟先生,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以及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费用拟定为人民币3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27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2万元。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评估,认为安永华明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将《关于本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独立董事郭英军、尹焰强、林涛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2-043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14日   09点00 分

  召开地点:石家庄市云瑞国宾酒店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4日

  至2022年6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 月24日、2022年4月29日及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述职报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3。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登记时间:拟出席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2022年6月13日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A股股东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A股股东登记手续:

  (1)机构股东的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和出席会议的回执(见附件2)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的回执(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的回执(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也可以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A股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A股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五)根据《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A股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A股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六)H股股东参会事项详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等材料。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9层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邮编:050001

  电话:0311-85516363

  传真:0311-85288876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天,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附件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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