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28
持股5%以上的股东弘毅弘量(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股东弘毅弘量(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毅弘量”)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123,16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000%)。
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公司收到弘毅弘量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2022年5月20日,公司披露的前述弘毅弘量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17号),核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弘毅弘量等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弘毅弘量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为2019年2月22日获配的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成交价格区间为8.09元/股-8.23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弘毅弘量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弘毅弘量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弘毅弘量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弘毅弘量(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29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弘毅弘量(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79,646,7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7968%)的股东弘毅弘量(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毅弘量”)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123,16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000%)。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弘毅弘量发送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弘毅弘量(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弘毅弘量持有公司股份179,646,7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796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弘毅弘量自身财务安排。
(二)股份来源: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17号),核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弘毅弘量等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弘毅弘量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为2019年2月22日获配的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四)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通过上述减持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69,123,16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00%(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五)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六)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弘毅弘量的承诺履行情况
弘毅弘量在认购公司股份时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表所示,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截至本公告日,弘毅弘量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弘毅弘量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按期实施完毕的不确定性。
(二)弘毅弘量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弘毅弘量(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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