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增兴业银行银银平台为建信大安全战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兴业银行旗下银银平台将于2022年5月23日起代理销售建信大安全战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473),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

  网址:www.ccbfund.cn

  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银银平台的基金代销网点和销售网站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各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执行。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21日

  建信卓越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5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对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的相应基金份额不办理赎回业务。即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当投资人持有时间小于一年则无法赎回;当投资人持有时间大于等于一年,则可以赎回。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最短持有期限到期日后(含该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相应基金份额的赎回。

  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一年最短持有期限到期日(即基金合同生效日一年后的对应日)之后(含该日)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限到期日(含该日)起可办理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者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网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

  3.2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日累计申购金额确定申购费率,以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或基金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6、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设有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并另行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管理并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投资者可以在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

  但本基金不可以与下列基金互相转换,下列基金之间也不可以互相转换:

  1) 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498

  2) 建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A类:003022;H类:511660;C类:011222

  3) 建信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 B类:003392

  4) 建信恒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400

  5) 建信睿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590

  6) 建信睿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681

  7) 建信鑫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831

  8) 建信福泽安泰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005217

  9) 建信睿和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5375

  10) 建信睿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5455

  11) 建信荣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30029

  12) 建信纳斯达克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A人民币539001;C人民币 012752;A美元现汇 012751;C美元现汇 012753

  13) 建信新兴市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9002

  14) 建信富时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人民币:539003;C人民币:008706;A美元现汇:008707;C美元现汇:008708

  15) 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H类:960028

  16)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H类:960029

  17) 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 A类:000686;B类:002753

  18) 建信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16

  19) 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56

  20)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090

  21) 建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800

  22) 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2180

  23) 建信港股通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3680

  24) 建信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006581

  25) 建信福泽裕泰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类:005925;C类:005926

  26) 建信沪深300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2530

  27) 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81

  28) 建信荣禧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699

  29) 建信荣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830

  30) 建信睿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8344

  31) 建信睿信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8064

  32) 建信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01098

  33) 建信中证沪港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78

  34) 建信中债湖北省地方政府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9528

  35) 建信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5560

  36) 建信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518860

  37) 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30030

  38) 建信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6680

  39) 建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835

  40) 建信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891

  41) 建信泓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11942

  42) 建信裕丰利率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11946

  43) 建信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897

  44) 建信普泽养老目标日期2040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012283

  45) 建信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710

  46) 建信兴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3021

  47) 建信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763

  48) 建信汇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12485;C类:012486

  49) 建信龙祥稳进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A类:012656;C类:012657

  50) 建信中关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508099

  51) 建信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775

  52) 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789

  53) 建信优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014365

  本基金转换业务也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募集管理并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的下列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本基金与下列基金的转换业务(即跨TA转换),本基金可以与下列基金互相转换,下列基金之间不可以互相转换,跨TA转换仅能通过建设银行和本公司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平台)办理:

  1) 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65309

  2) 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165310; C类:009208

  3) 建信央视财经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165312

  4)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5313

  5) 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165311;C类:165314

  6) 建信丰裕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317

  2、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信息可咨询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3、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4、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及各代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的最低份额限制为10份,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转入的最低金额具体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的相关公告。

  5、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请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他法律文件和公告。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1)申购费率的说明

  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对于在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期或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的定投业务申请,可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具体实施的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2)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各销售机构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元,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销售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交易平台 www.ccbfund.cn

  7.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奕丰金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具体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3)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含当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日历年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

  (4)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5)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交易所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6)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7)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2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