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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7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金龙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股票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激光有限公司实施华东基地扩产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韩金龙、牛增强、贾松回避表决。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韩金龙、牛增强、贾松回避表决。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韩金龙、牛增强、贾松回避表决。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牛增强、韩金龙回避表决。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7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欧阳彪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7、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8、股票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激光有限公司实施华东基地扩产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

  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2日(星期四) 下午 15:00 - 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至6月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uwlase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9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6月2日下午 15:00-16:30举行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将于2022年6月2日下午 15:00-16:30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包括:董事长韩金龙先生,副董事长牛增强先生,董事、总经理贾松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谢强先生(如遇特殊状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会议召开时将做出相关说明)。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6月02日(星期四) 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至6月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uwlase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001062

  联系邮箱:ir@uwlaser.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方式有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微调,敬请投资者理解。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7.55元/股调整为7.43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郑荣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5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年5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2021年6月3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股权登记日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2、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公式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按照上述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43元/股(=7.55元/股-0.12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序合法,调整方法恰当,调整结果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和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原7.55元/股调整为7.43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价格之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5月20日,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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