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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观庄桥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沈建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刘培意因工作原因出差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张焕祥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郁晓璐出席会议;高管华新忠、沈剑波、王玲华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办理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2年预计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20 项议案,议案9、议案14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2、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李燕、张帆影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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