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7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发布《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7号)。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周五)15点30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2022年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0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中,议案4、议案6、议案7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4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2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石诚、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74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达到1%的公告
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弘敏”)共同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获悉上述两位股东于近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已达到1%,其中金科控股系信用担保账户被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广东弘敏系因股票质押融资到期需归还相关融资而导致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73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通知,获悉其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客户融资融券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以下简称“信用担保户”)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于2022年5月18日至5月19日被中信证券强制平仓,被动减持数量为45,24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被动减持的基本情况
1、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2、本次被动减持的原因
鉴于近期金科控股与中信证券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存在违约风险,中信证券对金科控股在中信证券信用担保户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强制平仓减持所致。
3、 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控股股东的被动减持行为,目前金科控股正积极与中信证券沟通,争取尽快与相关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如金科控股在中信证券信用担保户持有的公司股份继续被平仓减持,金科控股将及时履行告知及披露义务。
2、金科控股所持股票本次被强制平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被动减持的交易记录。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75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弘敏”)的通知,获悉广东弘敏将质押给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金科控股及一致行动人黄红云先生、广东弘敏、红星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家具”)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表;
2、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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