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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12月1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8,287,13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关于首钢股份股票减持计划的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持股情况:持有本公司股份793,408,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结构,满足企业发展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集团”)与宝武集团于2019年11月7日签署《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无偿划转协议》”),首钢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93,408,440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宝武集团。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388,287,13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12月13日。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与宝武集团在《无偿划转协议》中的约定一致,不存在违反《无偿划转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宝武集团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五)公司将持续关注宝武集团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宝武集团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首钢股份股票减持计划的函》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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