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2-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高新区新港大道33号星网锐捷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197,330,0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83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85,959,5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88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11,370,5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49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人,代表股份42,778,0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3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1,407,5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84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11,370,5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494%。
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陈峰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奕豪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998,0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8%;反对27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5%;弃权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46,0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39%;反对27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80%;弃权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1%。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990,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0%;反对27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5%;弃权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38,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66%;反对27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80%;弃权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990,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0%;反对27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5%;弃权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38,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66%;反对27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80%;弃权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042,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2%;反对2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90,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75%;反对2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52%;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990,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0%;反对27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5%;弃权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38,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66%;反对27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80%;弃权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4%。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81,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79%;反对2,641,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384%;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29,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089%;反对2,641,0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738%;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990,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0%;反对27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5%;弃权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38,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66%;反对27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80%;弃权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4%。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信贷使用及票据质押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725,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36%;反对59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1%;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73,4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67%;反对59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88%;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725,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36%;反对59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1%;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73,4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67%;反对59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88%;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维实(平潭)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维实”为此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参加本次会议并回避表决,信息集团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4,551,950股,平潭维实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943,035股,以上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数合计174,494,985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47,336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01%;反对27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2%;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47,336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01%;反对27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2%;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990,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0%;反对2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3%;弃权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38,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66%;反对27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1%;弃权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3%。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制定<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042,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2%;反对2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3%;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90,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75%;反对27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1%;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陈峰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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