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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7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5月12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10,479,03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3,781,436.29元。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部分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胡荣达、胡淇翔、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占林喜等4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53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53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即“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53元人民币。

  (5)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三美股份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9-87649856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13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淇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胡淇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非独立董事胡淇翔、占林喜、独立董事夏祖兴担任委员,胡淇翔担任主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非独立董事胡淇翔、独立董事张陶勇、徐何生担任委员,张陶勇担任主任。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非独立董事胡淇翔、独立董事徐何生、夏祖兴担任委员,徐何生担任主任。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非独立董事胡淇翔、独立董事张陶勇、夏祖兴担任委员,夏祖兴担任主任。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胡淇翔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胡淇翔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占林喜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占林喜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韶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吴韶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潘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潘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潘彩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潘彩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林卫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林卫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针对第一至八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审阅被选举、聘任人员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董事会选举、聘任的相关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工作经验,选举、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相关人员的选举、聘任。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胡淇翔,男,198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8月至2011年12月,在上海佳辰任总经理助理;2011年12月至2012年7月在江苏三美任总经理助理;2012年7月至2012年8月在三美股份任总经理助理;2012年8月至今在三美股份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占林喜,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01年5月至2007年2月在三美有限任副总经理;2007年2月至今在三美股份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吴韶明,男,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6月至2014年3月,在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任处长;2014年3月至今在三美股份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5年12月至今在三美股份任董事。

  潘登,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9月至2001年1月在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1年1月至2006年9月在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06年9月至2019年5月在三美股份任总经理助理;2019年6月至今在三美股份任副总经理。

  潘彩玲,女,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0年3月至2016年11月在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部长;2016年12月至今在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部长、财务中心主任;2021年12月至今在三美股份任财务总监。

  林卫,男,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0年1月至2013年8月在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任研发工程师;2013年10月至2016年8月在三美股份任营销部职员;2016年9月至今在三美股份任证券部部长;2017年10月至今在三美股份任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13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陈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陈侃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陈侃,男,197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营销员、供应部副部长、供应部部长、采购中心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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