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19日收到程睿涵先生、杨奕敏女士、姚家立先生、宋兴诚先生及韩守礼先生的辞呈,因工作调整,程睿涵先生、杨奕敏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姚家立先生、宋兴诚先生及韩守礼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上述董事辞职后,除杨奕敏女士目前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外,其余董事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辞职董事均未持有锡业股份股票。
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5月19日收到高红女士、郑齐一先生、刘昆女士及张弛先生的辞呈,因工作调整,高红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郑齐一先生、刘昆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张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上述监事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辞职监事均未持有锡业股份股票。
由于上述董事、监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稳定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改选出的董事、监事就任前,上述董事及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其在董事会、监事会相应职务。公司已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董事会、监事会根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已分别提名董事候选人及监事候选人,后续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监事。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董事及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副董事长程睿涵先生和杨奕敏女士、董事姚家立先生、宋兴诚先生及韩守礼先生联名提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9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公司9名董事。应参与此次会议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临时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结合公司运营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预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决策机制,提高管理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适时修订,具体如下:
2.0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预案》
3.01提名刘路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3.02提名吴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3.03提名李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3.04提名张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3.05提名吴建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因程睿涵先生、杨奕敏女士、姚家立先生、宋兴诚先生及韩守礼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之前,上述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其在董事会的相应职务。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王道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之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谢云山先生、邵卫锋先生因任期届满六年,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谢云山先生、邵卫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5、《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为优化公司内部各类资源要素配置,优化机构及职能设置,提高管理运行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撤销科技信息中心、投资管理中心和生产运营评价中心并新设运营管理部和技术管理部,将公共关系部、财务部、审计法务部及证券部名称分别调整为办公室、财务管理部、审计风控部及战略投资部(证券部),同时对相关内部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进行相应调整,除此之外,其余内部管理机构不变。
6、《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分别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题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相关建议。
三、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就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会议决定将以下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刘路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吴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李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张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选举吴建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路坷,男,汉族,1966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南锡业公司研究设计院质监科科长;锡业股份冶炼分公司质量监督部副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锡业股份锡化工材料分公司经理;锡业股份副总经理;云锡控股公司、锡业股份市场部主任;云锡控股公司总经理助理、资本运营部部长,云南锡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锡业股份党委副书记。
该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君,女,汉族,1977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贵金属研究所团委书记;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委工作部部长、保密办主任;云锡控股公司党委工作部副主任、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干部处副处长、老干处副处长,处长,统战部副部长,部长;云锡控股公司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组织人力资源部部长;锡业股份党委委员、组织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云锡控股公司党委常委、组织人事部部长,锡业股份党委书记。
该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季,男,汉族,1973年5月生,大学学历,九三学社社员。199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科技部副部长、部长;昆明贵金属研究所科技处副处长,处长;云锡集团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老厂分矿副矿长;云锡控股公司科技部副主任、科技处处长、企业发展部主任、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部主任;云南锡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研发中心负责人、两中心管委会执行副主任。现任云锡控股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部长。
该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扬,男,汉族,1975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南医药集团公司办公室秘书、主任助理;云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云锡控股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公共关系部副主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锡业股份董事会秘书、证券部主任、市场部副主任,主任。目前担任锡业股份副总经理。
该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建勋,男,汉族,1978年5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锡业股份经销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市场信息部主任;锡业股份上海分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云锡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总经理;锡业股份副总经理;云南锡业锡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云锡(美国)资源公司董事长、云锡(德国)资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云锡(香港)资源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锡业股份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市场运营中心经理;云南锡业锡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云南锡业锡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该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道斌,男,汉族,1986年8月生,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材料学硕士。曾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加工事业部工程师、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业务经理、中铝山东稀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稀土协会副秘书长、山东钢研中铝稀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现任上海胤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红女士、监事郑齐一先生、监事刘昆女士三名监事联名提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书面确认,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9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公司的5名监事。应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结合公司运营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提名的预案》
3.01提名卢丽桃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3.02提名张宏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因高红女士、郑齐一先生、刘昆女士及张弛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上述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其在监事会相应职务。
二、会议决定将以下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2.01选举卢丽桃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2.02选举张宏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卢丽桃,女,汉族,1978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锡业股份财务部业务主管;云南锡业机械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云锡控股公司财务部会计科科长、资产财务部副主任;云锡机械(锡都实业)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云锡控股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
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宏旭,男,满族,1986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11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高级专业总监;云南省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总监。现任云锡控股公司审计风控部副部长。
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道斌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道斌 ,作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
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王道斌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22年5月21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6月6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日期、起止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6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6月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部分地区病例增长迅速,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广大股东健康,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根据昆明市最新防疫抗疫政策,所有来(返)昆人员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进行报备,抵昆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昆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14天内有A类地区(国内各地公布的高风险地区、经风险研判后确定的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即日起抵昆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内有B类地区(国内各地公布的中风险地区、经风险研判后确定的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即日起抵昆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即日起从C类地区(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的地区、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不带“*”,但经风险研判后有较高疫情外溢风险的地区)来(返)昆人员: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2、3、4、5、6天进行抗原自测)。以上管控措施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自入昆之日起计算,无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来(返)昆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有违反通告内容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当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相关人员除带齐相关参会证明文件外,请务必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填写个人健康声明承诺,并进行往返交通、住宿等信息登记,由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必要的消毒措施后,方可进入会场。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上述提案已经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5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生效。除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外,其余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生效。
4、提案5、提案6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股东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签字并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特别注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2年6月2日(星期四)8:30-12:00 13:30-17:30
3、登记地点:昆明市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十三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十三楼证券部 邮编:650200
联系人:杨佳炜、马斯艺
电话:0871-66287901 传真:0871-66287902邮箱:xygfzqb@qq.com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960
投票简称:锡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6,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6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2022年6月 日至2022年6月 日
注: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任选其一。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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