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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8名董事全部参与了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的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翟美卿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修山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董事长提名,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三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陈锦棋、庞磊、修山城,由陈锦棋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甘小月、庞磊、翟美卿,由甘小月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庞磊、陈锦棋、甘小月、翟美卿、修山城,由庞磊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翟美卿、修山城、翟栋梁、刘根森、甘小月,由翟美卿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翟美卿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吴光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何肖霞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聘任翟栋梁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职务、范菲女士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吴光辉先生担任财务总监职务,以上人员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陈锦棋先生、庞磊先生、甘小月女士就以上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在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过程中,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经我们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认为翟美卿女士、翟栋梁先生、范菲女士、吴光辉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聘任人员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以上人员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翟美卿,女,美国杜兰大学EMBA管理学硕士,现任香江集团董事长、香江控股董事长、南方香江集团董事长、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兼任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广州市工商联副主席、深圳市侨商国际联合会会长、香港各界文化促进会永远荣誉会长兼监事长、广州市纳税人协会会长。

  修山城,男,1965年12月生,毕业于广西大学,大学本科,工学学士学位。1994年至今任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至2019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翟栋梁,男,1991年5月至1997年8月,历任广州市香江实业有限公司区域总经理、总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9月至2000年10月,任香江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兼广州玛莉雅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香江集团董事、常务副总裁兼广州玛莉雅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1月至今,任香江集团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刘根森,男,毕业于美国波士顿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士学位。现任中国侨联青委会副会长、全国青联委员、深圳市政协委员。2011年8月至9月,任深圳市大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9月至2013年11月,任深圳市大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2月至今,创办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范菲,女,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系,大学本科学历,教育学学士。2000年11月至2010年3月份期间任香江集团行政部高级经理、总裁办公室高级经理,2010年4月至2014年4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5月至今担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陈锦棋,男,1960年1月生,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暨南大学会计学副教授,2008年至今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合伙人;2018年6月至今任广州万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广东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庞磊,男,1965年7月生,毕业于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至2020年,任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院长,2021年至今,任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

  甘小月,女,1978年8月生,毕业于中山大学,大学本科学历,中国税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税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实务校外讲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为“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2019年11月至今,任致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所合伙人。

  吴光辉,2006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士学位、法学双专业毕业证。2006年至2011年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从事专业审计工作。2009年起任广州分所审计部审计助理经理。2011年11月至2020年6月先后担任本公司财务分析经理、财务助理总监。2020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何肖霞,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2月出生,广州大学法学学士。现就读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金融MBA。2010年4月入职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任证券事务高级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03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推举黄杰辉先生、刘静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经监事会会议审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同意选举陈昭菲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简历

  陈昭菲,2004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获双学士学位。2004年至2011年就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经理;2011年至2013年于欢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内审经理;2013年至2018年于荟才环球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咨询师;2018年8月入职香江集团,现任本公司内控部总监。

  黄杰辉,2011年硕士毕业于英国朴茨茅斯大学商业管理专业,2009年本科毕业于英国朴茨茅斯大学财务与会计双学士专业,专业证书包括PIBApaper1,3,5;SFC1,4,9;MPF;2011年起任职香港康宏金融集团投资顾问,2012年起任亚洲苹果公司香港零售旗舰店6年,2018年起任香江控股商业事业部运营管理中心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商业事业部常务副总裁。

  刘静,本科,2005年7月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会计学专业。2003年获得中级会计师资格,2007年年获得注册税务师资格。2000至2004任中国远洋集团物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会计及会计主管,2005年至2009年任湖北汉一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主管及税务经理,2009年至2011年任广州正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1年5月至2018年任香江控股财务管理中心高级会计专员、资深会计专员,2018年至今任香江控股财务管理中心预算管理经理。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截止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公司总股本为3,395,781,424股,其中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27,343,302股不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故本次会议具有表决权共3,268,438,122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副董事长修山城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8人,出席3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修山城先生、独立董事刘运国先生、董事翟栋梁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翟美卿女士、董事刘根森先生、董事范菲女士视频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谢家伟、独立董事王咏梅女士因公出差在外,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新任第十届董事会董事8人,出席4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修山城先生、董事翟栋梁先生、独立董事陈锦棋先生、独立董事甘小月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翟美卿女士、董事刘根森先生、董事范菲女士视频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庞磊先生因公出差在外,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在任第九届监事会监事4人,出席4人,公司监事陈昭菲女士、监事张柯先生、监事刘静女士、监事黄杰辉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4、 公司新任第十届监事会监事4人,出席4人,公司监事陈昭菲女士、监事张柯先生、监事刘静女士、监事黄杰辉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5、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吴光辉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项目拓展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议案涉及特别决议议案:9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4.02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洁、何子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熊洁律师和何子楹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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