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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 2022年4 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查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4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2年5月17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4名激励对象和1名职工监事外,其他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3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701-707,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箭华先生主持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聘请了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梁文盛律师、梁睿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所有董事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所有监事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赛诺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 议案名称: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 议案名称: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3、21、22、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议案13、21、22、23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8、9、10、11、12、13、21、22、23、2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1、22、23

  关联股东天津阳光基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阳光嘉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阳光宝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议案21、22、23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未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文盛律师、梁睿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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