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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中锐大楼1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建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9,449,8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76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3,819,0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24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3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17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人员以线上视频方式出席。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9,306,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7%;反对14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99,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64%;反对14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2、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9,306,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7%;反对14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99,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64%;反对14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69,306,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7%;反对14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99,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64%;反对14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9,306,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7%;反对14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99,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64%;反对14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306,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7%;反对14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99,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64%;反对14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306,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7%;反对14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99,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64%;反对14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287,7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8%;反对16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80,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62%;反对1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287,7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8%;反对16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80,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62%;反对1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关于2022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287,7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8%;反对16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80,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62%;反对1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287,7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8%;反对16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80,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62%;反对1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 审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180,2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03%;反对16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分别为: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晨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192,823,779股、24,283,722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80,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62%;反对1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287,7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8%;反对16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80,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62%;反对1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王阳光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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