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2-057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进先生关于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刘进先生将其持有的690,000股流通股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
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刘进先生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1、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2、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融资款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刘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伟先生、吴志雄先生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及对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刘进先生、陈伟先生、吴志雄先生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经营业务回款、分红、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其资信状况良好,质押股份风险可控。
3、 刘进先生、陈伟先生、吴志雄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新增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的股份是否会出现平仓的风险等其他说明
刘进先生、陈伟先生、吴志雄先生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经营业务回款、分红、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其资信状况良好,质押股份风险可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进、陈伟、吴志雄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采取积极的措施补充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2-058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4、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进先生
7、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63,221,09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6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62,077,38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6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43,71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2%。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1人,1,143,91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43,71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向鹏律师、张贵斌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3,177,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5%;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100,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147%;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18%;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34%。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3,177,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5%;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100,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147%;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18%;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34%。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3,177,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5%;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100,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147%;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18%;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34%。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63,177,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5%;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100,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147%;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18%;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3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195,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11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95%;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18%;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195,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11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95%;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18%;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6%。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195,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11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95%;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18%;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582,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89%;反对636,7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01%;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0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1905%;反对636,7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6609%;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6%。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593,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7%;反对625,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32%;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1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1696%;反对625,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818%;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6%。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593,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7%;反对625,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32%;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1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1696%;反对625,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818%;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6%。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593,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7%;反对625,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32%;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1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1696%;反对625,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818%;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593,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7%;反对625,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32%;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1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1696%;反对625,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818%;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6%。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向鹏律师、张贵斌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2-059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16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1名因退休返聘后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剩余143名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932,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预计公司总股本从386,893,064股变更为384,960,564股,注册资本从386,893,064元变更为384,960,564元(此处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时数据匡算,但由于公司处于可转债转股期,注销后的总股本与注册资本以实际办理注销后数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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