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2-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补公司董事及聘请副总经理
为更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股东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刘青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并聘请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刘青新先生加入公司后将全面负责公司运营管理工作,刘青新先生具备履行董事、副总经理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青新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增补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董事候选人刘青新先生的简历,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增补董事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刘青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该议案将按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刘青新的简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后,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刘青新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会聘任刘青新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刘青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上网公告附件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5月21日
附件:个人简历
刘青新,男,1974年3月21日出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拥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及北京航天航空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乔治华盛顿大学项目管理硕士,美国马里兰大学EMBA,先后任职于CALT中国运载火箭研究中心、GE Medical 美国通用电气医疗系统、OTIS Elevator美国奥的斯电梯、Life Technologies美国生命科技公司、AMAZON亚马逊中国、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英国Abcam公司先后担任运营经理、副总裁、质量及运营管理负责人、总经理等职位。2021年12月担任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青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2-039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6月6日 14点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6日
至2022年6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2)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4) 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2022年6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登记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C10栋,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5) 注意事项:
1、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 建议股东尽量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务必遵守苏州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进入会场。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讯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C10幢 证券事务部
邮编:215123
电话:(0512)- 69561996
联系人:谢小姐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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