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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5月19日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8.0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4月1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0.23元/股。根据《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登记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实际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2年4月18日。

  2、预留授予数量:18.00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及对象:14人,包括公司(含分、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预留授予价格:20.2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实际预留授予数量与拟预留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公司确定预留授予日后的协议签署、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向其授予的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实际数量由20.00万股调整为18.00万股,预留授予人数由15名调整为14名。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留授予相关内容一致。

  (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注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3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5个月、27个月、39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三)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2年5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001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5月5日止,公司已收到14名激励对象缴纳的180,000股限制性股票募集股款合计人民币3,641,4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80,000.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0,620,003.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410,620,003.00元。

  四、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预留授予的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2年5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预留授予登记前后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限制性股票本次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10,440,003股增加至410,620,003股。本次预留授予登记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张格格合计持有公司69.90%的股份;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张格格合计持有公司69.87%的股份。本次预留授予登记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4月18日,根据预留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合计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爱玛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爱玛”)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14500018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广西爱玛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广西爱玛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起连续三年(即2021年、2022年、2023年)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广西爱玛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和行业竞争力,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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