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持续和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关于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经核查,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签署:古启军 李劲松 袁真富
2022年 5 月21日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参会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同意于2022年5月2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2.监事会会议在2022年5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敏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1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监事会制定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会议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状况。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现金分红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诉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表决情况:由于所有监事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足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参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同意于2022年5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2.董事会会议在2022年5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
4.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化宏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职责,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总结了公司2021年度的重点工作情况。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状况。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工商经办人员,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情况为准。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审议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未来发展和成长性相匹配,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涉及注册资本变更事项,董事会进一步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执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适时修订《公司章程》与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合理健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及长期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表决情况:由于所有监事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足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听取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5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特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为8万元/年(税前)。
(二) 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
二、备查文件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257,222.81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8,532,514.80元。
2021年,公司经营符合预期,为更好的回报投资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以公司最新总股本73,440,0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064,000.00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83%;以公司最新总股本73,440,0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共计转增29,376,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02,816,000股。
若在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未来发展和成长性相匹配,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现金分红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诉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编制了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现将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2]第4-0000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公司2021年度主要会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248.24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25.61%;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25.72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3.26%;实现归属于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332.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1.82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公司 2021 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资产及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7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13: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9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6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泾路470号沪松工业A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1、议案6.00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其他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中,第3.00、5.0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特别提示:上述议案6.00涉及董事、监事薪酬,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将作《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登记相关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2、 登记地点: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泾路470号沪松工业A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采用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6月10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蒋秀雯
联系电话:021-3782 9918
传真:021-5186 2016
邮 箱:smart@smartsh.com
邮政编码:201615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6、特别提醒: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关注防控政策,鼓励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上海市健康码“随申码”和防疫行程卡均为绿色,且出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后方可现场参会,否则不得现场参会,请予以配合。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66”,投票简称为“宏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列明事项、议案、决议等进行表决,有权代表我单位/个人签署公司会议决议及其他有关文件。
委托人对有关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止。
备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6月10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021-5186 2016)、信函的方式送达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授信的延续性,同时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5亿元(含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信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总额度内予以调整银行间的额度,并办理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保理等)及银行贷款事宜。
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公司将视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具体融资金额。
二、 相关审议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足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相关事项。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足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持续和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备查文件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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