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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2-08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5月17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23日13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4人,实参会董事14人,会议由董事长赵涛先生主持。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拟定<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经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拟定了《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2-083)。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并根据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注销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5)。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2-085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28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西路1566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8日

  至2022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3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年度)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年度)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15已经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13、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步长(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首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西藏瑞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华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广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西藏丹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2年6月28日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西路1566号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兵、刘洁、王璐

  电话:13991927988(吴兵)

  13474120859(刘洁)

  13720547527(王璐)

  传真:029-88318318转1200

  2、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3、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2-083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经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公司拟定了《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着眼于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应充分考虑和听取公司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且该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一)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10,000万元;

  (二)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且超过10,000万元。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公司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的情况下,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以逐步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目标,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多回报。

  (二)子公司分红规划

  公司将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力,促使子公司建立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以保证公司股利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利润分配政策决策、修改机制与程序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段期间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公司调整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违反以下原则:公司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的情况下,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五、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一)公司本次拟定《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拟定的《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维护公司与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公司本次拟定的《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拟定《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合法合规,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拟定《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规划其他事宜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本规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2-082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5月17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23日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宏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拟定<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经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拟定了《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2-083)。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2-084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并根据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注销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5月修订)》。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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