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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15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落实。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业务经营

  问题1、关于业绩下滑

  年报披露,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96,224.00万元,同比下降62.66%;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791.04万元,同比下降107.81%。2021年业绩大幅下滑主要系受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以及国五柴油重卡冲量、去库存等不利因素影响。2022年一季报披露,公司当期营业收入9,616.61万元,同比下降68.16%;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928.05万元,同比下降360.05%。

  请公司:(1)补充披露公司柴油车国六产品在2021年下半年(即国六标准实施以来)的销售数量、销售价格、与去年同期是否有较大差异;(2)结合2022年一季度各产品的销售情况,说明2022年一季度收入和利润继续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3)结合近期天然气价格和天然气车市场变动趋势,以及公司目前实际在手订单情况,详细说明公司天然气车产品销售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回复】

  一、补充披露公司柴油车国六产品在2021年下半年(即国六标准实施以来)的销售数量、销售价格、与去年同期是否有较大差异

  公司已在年报补充披露如下:

  “

  2021上下半年,公司柴油车国六产品的销售对比情况如下:

  

  经对比,2021年下半年公司柴油车国六产品销售情况较好,销售数量环比增长375.60%,销售收入环比增长350.79%,产品单价无较大差异。

  重型柴油车国六标准于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公司的柴油车国六产品自2021年开始陆续实现批量销售,上年同期无同类产品销售收入,2021年下半年柴油车国六产品较上年同期柴油车国五产品的销售对比情况如下:

  

  柴油国六产品的销量较上年同期国五的销量基本相当,在单价大幅提升的情况下,收入随之增长。

  ”

  二、结合2022年一季度各产品的销售情况,说明2022年一季度收入和利润继续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一季度经营业绩同比及环比均继续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受整体经济环境、商用车市场行情等宏观因素影响,收入规模继续大幅下降的同时公司仍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1、2022年一季度各产品的销售情况

  2022年一季度,公司天然气车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620.99万元,环比下降22.64%;柴油车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863.33万元,环比下降84.75%;汽油车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585.09万元,环比增长5.4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套、万元

  

  公司应用于商用车的天然气车产品、柴油车产品均呈现环比大幅下降,主要受我国商用车市场终端需求减弱、终端销量不振所致。

  根据第一商用车网数据,自2021年5月开始,商用车市场已连续11个月出现下滑。2022年一季度,国内商用车市场累计销售96.47万辆,较上年同期的141.32万辆下降32%,减少将近45万辆。

  从需求端来看,由于各地疫情防控,物流运输业形成车多货少的市场格局,公路运价持续低位,商用车购买需求持续不振;从供给端来看,疫情持续发酵与贸易战等因素造成汽车芯片供应短缺,主机厂商的停工、停产问题异常突出。因此,受上述疫情反弹、经济疲软、物流受阻以及高油价等因素的影响,商用车市场的需求下降,并进一步影响上游产业的产销经营。以柴油发动机为例,2022年第一季度,国内商用车用多缸柴油机累计销售55.21万台,同比下降44.43%,下滑幅度明显。

  公司天然气车产品、柴油车产品基本配套于商用车,因此受上述不利因素影响较大。

  2、销售规模下降的情况下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是导致业绩继续下滑的主要原因之一

  2022年一季度的收入、费用及占比较上年同期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在销售规模大幅下降的情况下,期间费用的降幅低于收入,是导致短期内业绩下滑乃至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即使面临短期内的销售行情不佳,公司仍高度重视研发,为后续的持续发展奠定必要基础。

  三、结合近期天然气价格和天然气车市场变动趋势,以及公司目前实际在手订单情况,详细说明公司天然气车产品销售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一)去年以来天然气价格大幅度上升,目前仍处于历史高位

  天然气作为主要能源、大宗物资,其价格受到全球政治、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自2017年以来的天然气价格走势如下图所示:

  

  2017年至2021年初,历年仅因冬季采暖需求上升导致天然气价格阶段性上浮,但2021年6月以来我国天然气价格大幅度上升,于10月左右已达到历史高位,同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地缘政治等事件的影响,之后价格亦出现较大波动,上述情况对2021年至今天然气重卡终端需求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2022年以来,天然气市场价格仍然保持高位,并受俄乌战争黑天鹅事件影响,其价格一度达到8,400元/吨以上。

  (二)天然气重卡市场销量仍处于历史低位,但2022年一季度起有所回暖

  根据第一商用车网数据,近三年一期的天然气重卡终端销量走势如下:

  

  2022年第一季度,我国天然气重卡终端销量为9,181台,相较于2019-2020年的高峰仍处于低位,但较2021年第四季度合计5,728台的寒冬期已呈现一定的回暖。2022年1-3月,市场天然气重卡终端销量分别为2,501台、2,819台、3,861台,天然气重卡市场时隔7个月已重返月销超3,000辆水平。

  (三)公司天然气车产品销售已处于国六标准实施以来的低谷,预计未来将随着商用车市场回暖而有所回升

  自2019年7月1日重型天然气车国六标准实施以来,公司的天然气车产品销售规模如下:

  单位:万元

  

  受2021年以来的前述不利因素影响,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的天然气车产品销售规模已处于自2019年7月1日重型天然气车国六标准实施以来的低谷。

  截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公司各产品线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公司在手订单预计收入总额为8,127.09万元,其中天然气车产品1,019.11万元。

  尽管受到天然气价格持续畸高、新冠疫情反复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但2022年第一季度我国天然气重卡市场已呈现回暖趋势,第一商用车网分析认为商用车市场“6月份或将出现比较明显的拐点”,而公司在客户及公告数量储备等方面仍处于国内催化剂厂商的领先地位,因此预计公司的天然气车产品销售规模将随着商用车市场回暖而有所回升。

  【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1、查看公司收入成本统计表与账簿记录;

  2、根据公开资料查阅商用车市场销量、天然气市场价格、天然气重卡市场销量等相关数据和分析;

  3、获取了公司在手订单的相关合同与记录;

  4、访谈公司管理层及主要销售负责人,了解主要客户具体的订单与需求情况,各产品线市场开发的计划与进度安排。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2022年一季度收入和利润继续大幅下滑主要系受整体经济环境、商用车市场行情等宏观因素影响,收入规模继续大幅下降的同时公司仍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2、公司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第一季度的天然气车产品销售已处于国六标准实施以来的低谷,未来若商用车市场回暖将随之回升。

  问题2、关于毛利率变动

  年报披露,公司2021年柴油车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4.60%,销售量同比减少9.08%;柴油车营业成本同比增长63.77%,其中直接材料同比增长75.28%;公司整体毛利率减少3.61个百分点,其中天然气车、柴油车、汽油车新车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下降6.05、9.74、6.25个百分点。

  请公司:(1)补充披露本期柴油车国六产品的平均售价、单位成本结构、毛利率;(2)说明本期柴油车收入和销量同比呈反向变动趋势的合理性;(3)说明公司各类新车产品毛利率出现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4)结合公司产品定价,说明近期贵金属涨价对公司经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回复】

  一、补充披露本期柴油车国六产品的平均售价、单位成本结构、毛利率

  公司已在年报补充披露如下:

  “

  1、柴油车国六产品平均售价及毛利率

  单位:套、万元、元/套

  

  2、柴油车国六产品的单位成本结构

  2021年度,柴油车国六产品的单位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元/套

  

  重型柴油车国六标准于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公司的柴油车国六产品自2021年开始陆续实现批量销售,上年同期无同类产品销售收入。

  ”

  二、说明本期柴油车收入和销量同比呈反向变动趋势的合理性

  2021年度及2020年度柴油车产品销售收入及数量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套、元/套

  

  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于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其污染排放限值较国五排放标准显著降低,为满足国六排放标准,柴油车的尾气处理由DOC+cDPF、SCR、DOC+SCR组合等方案升级为DOC+cDPF+SCR+ASC共四个催化剂组合的技术路线,相应国六排放标准产品的贵金属材料用量增加,产品单价相较于柴油车国五主要技术路线产品大幅上涨。此外,公司2021年度开始小批量销售非道路国四产品,公司目前销售非道路国四产品对应机型发动机排量大,产品价格高于其他柴油车催化剂产品。

  综上,收入和销售量的反向变动主要系具体产品结构的变化及相应平均单价的上升造成,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公司各类新车产品毛利率出现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

  2021年度各类新车产品的毛利率及较2020年度的变动情况如下:

  

  2021年度公司配套于新车的各类催化剂产品的毛利率均呈下滑趋势,主要系受产销规模下降导致单位固定成本上升,以及贵金属价格波动较大的影响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产销规模下降的情况下单位固定成本上升

  2021年度公司产销规模大幅下降,但计入生产成本的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固定费用总体保持稳定,因此单位固定成本上升,是导致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

  鉴于不同具体产品的单位成本存在差异,以下统计当期归集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收入的比例以反映固定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

  单位:万元

  

  对比可见,产销规模缩减导致单位固定成本上升对毛利率的影响较大。

  2、贵金属价格波动较大对毛利率的影响

  2020年度至2021年度贵金属铂钯铑的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续)

  

  (续)

  

  上图可见,2020年至2021年5月铂钯铑的市场价格整体呈上涨趋势,2021年5月至12月整体呈下降趋势。其中,以尾气处理催化剂为主要应用领域的钯和铑的市场价格波动更大,且其变动趋势与商用车终端销量基本一致,而应用领域更广的铂的价格波动则相对较小。

  在尾气处理催化剂销售定价采用“组合定价”且贵金属单独定价的背景下,当贵金属市场价格处于上升趋势时,公司可结合客户订单需求情况适度提前下达贵金属订单以锁定采购价格,在“指定未来时点价”模式下可实现较高的毛利率,在“指定时段平均价”模式下可适度规避贵金属价格波动风险,但若结算均价参考时段早于贵金属实际采购时间,公司可能会承担贵金属价格上涨的成本。在贵金属市场价格处于下降趋势时,尤其是在整体商用车市场行情不佳的背景下,公司更倾向于结合客户实际订单情况谨慎采购贵金属,在“指定未来时点价”及“指定时段平均价”模式下,若客户结算时间较贵金属采购时间之间间隔较长,公司可能承担贵金属价格下跌带来的损失,若结算参考时段早于贵金属采购时间,则能够一定程度上规避贵金属下跌带来的损失。即,贵金属市场价格波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受到公司与客户采用的贵金属结算模式、公司的贵金属采购策略等因素综合影响。

  各类新车产品毛利率下滑的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天然气车产品

  公司天然气车产品主要应用于排量较高的重卡,贵金属含量较高,因此主要客户均采用“指定未来时点价”模式进行贵金属价格结算。基于前述逻辑,在2021年度5-12月贵金属价格的大幅下跌的情况下,直接导致天然气车产品毛利率下降。天然气车产品产销量的下降,导致单位产品中摊销的固定成本大幅增加,毛利率进一步下滑。

  (2)汽油车产品

  公司汽油车产品的贵金属含量相对较低,主要客户的贵金属结算模式以“指定时段平均价”(结算的上一个月)为主,且汽油车产品主要为上线结算。由于2021年度尤其是下半年的下游需求放缓,导致客户实际耗用公司已发货产品的进度减缓,因此公司接受客户订单并采购贵金属进行生产的时间与客户上线结算的时点之间间隔较长,导致产品贵金属价格结算时点晚于原材料购买时点,在5-12月贵金属价格持续下跌的情况下,汽油车产品毛利率有所降低。

  (3)柴油车产品

  2021年度,柴油车国五产品销售收入下降,国六产品实现批量销售。国六产品贵金属材料成本占总成本比例从国五的约10%上升至国六的47%,国六催化剂产品单位成本上升,毛利率相较于国五产品下降,柴油车产品综合毛利率因此下降。其次由于柴油车国六产品收入于初期量产阶段的规模较小,为国六产品采购的分子筛价格较高,涂层材料毛利率贡献整体较低。此外,柴油车国六产品于2021年度开始量产销售,为迅速切入市场获取客户资源,公司以更具优势的价格抢占市场,因此毛利率有所降低。

  (4)公司毛利率下降趋势与可比上市公司一致

  2021年度各可比公司可比产品的毛利率变动趋势对比如下:

  

  上表可见,可比上市公司的可比产品毛利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艾可蓝和凯龙高科以配套商用车(柴油为主)的尾气处理催化剂为主,毛利率变动趋势与中自科技基本一致。

  三、结合公司产品定价,说明近期贵金属涨价对公司经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1、公司定价策略

  公司的销售定价采用行业通行的“组成价格”,贵金属、载体及涂层分别协商定价,组合产生最终成交价。

  贵金属具有单位价值高、价格波动风险大的特征,且一旦通过发动机厂、整车厂的匹配试验并取得“公告”,该产品的贵金属用量即已确定。贵金属的具体定价方式包括“指定未来时点价”和“指定时段平均价”,后者又包括当月、上月、上一季度、上一半年度等。汽油车、柴油车(除SCR,其不含贵金属)和摩托车产品以及国六之前的天然气车产品,催化剂的贵金属用量相对较小,业内普遍采用“指定(过去)时段平均价或时点价”;天然气车国六产品的单车催化剂用量大幅增长,且催化剂产品中贵金属的用量较高,因此公司对国六天然气车采用“指定未来时点价”或“指定当月平均价”。柴油车国六产品结算亦为“指定过去时点或时段价格”。

  2、贵金属涨价对公司经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如前所述,在“组合定价”且贵金属单独定价的行业惯例下,当贵金属价格上涨时,通常公司会结合价格走势和下游需求适度提前采购,因此无论是“指定未来时点价”还是“指定时段平均价”模式通常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反而当贵金属价格下跌时,公司更倾向于基于下游需求谨慎采购,在“指定未来时点价”结算模式下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在“指定时段平均价”结算模式下,若结算时间明显晚于生产时间及贵金属采购时间,亦可能导致公司将承担因贵金属价格下跌带来的损失。

  针对贵金属价格波动可能产生的风险,除行业通行的“组合定价”模式外,公司还积极采取以下措施以降低影响:

  (1)合同中约定产品价格保护条款

  公司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可与客户约定,当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超过一定的比例需对产品进行重新定价。

  (2)修改销售组成价格中贵金属的定价模式

  随着贵金属价格上涨趋势日益显著,以及单车催化剂用量增长,公司逐渐调整定价基础。在重新签订销售合同时缩短贵金属结算价格“过去时段平均价”所涉期间长度,如将上半年度均价调整为上季度均价,并逐步调整至上月均价;或直接将“过去时段平均价”改为采用“指定时点价”进行产品定价,可有效规避贵金属价格大幅波动风险。

  针对单车催化剂用量较高的国六天然汽车催化剂产品,公司与主要客户新签合同约定的产品定价依据定为“指定时点价”、“发货当月均价”及“实际购买价”。有效地规避了采用“过去时段平均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存在的潜在风险。

  (3)加强贵金属采购管理

  公司采购人员实时关注贵金属价格走势,公司在确定未来可预计期间内有需执行订单后,判断贵金属价格处于低谷或未来预计会大幅度上涨时适量下单并锁定该时点价格,之后再根据实际生产订单情况向供应商付款并提货,以降低因贵金属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

  此外,公司亦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在不断提升产品性能的同时降低产品中的贵金属用量。公司产品贵金属用量的降低不但有利于降低产品成本以促进客户拓展,亦有利于降低成本端对贵金属的依赖以及对贵金属价格变动的敏感性,从而降低贵金属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产品整体销售情况、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及公司产品定价策略;

  2、获取公司销售收入明细表,了解公司柴油车产品销售变动情况,分析同比变动原因;

  3、获取公司收入成本明细表,复核各类项目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归集过程;对于毛利率存在较大波动的,分析其收入及成本构成,并核实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4、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度报告,对比分析其变动情况;

  5、查询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分析上市公司业绩、毛利率变动与行业趋势变化的匹配性;

  6、查询公司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7、获取主要客户合同,了解公司产品定价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柴油车收入与销售数量同比呈反向变动,主要为国六标准实施后产品结构变化导致单价变动所致,收入与销售数量同比反向变动具有合理性;

  2、公司各类新车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系贵金属价格波动以及产品产销量下降导致的单位固定成本上升,毛利率波动具有合理性;

  3、近期贵金属价格上涨对公司经营业务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3、关于重汽

  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于2021年2月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以下称重汽)实现收入9,975.75万元,2021年4月起重汽新增威孚环保作为其催化剂供应商,对公司的产品销售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前述短期不利因素已逐渐消除。年报披露,公司本期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3,854.70万元,占比66.36%。其中,对重汽的销售额自147,291.98万元下降至11,396.69万元,同比下降92.26%。

  请公司:(1)补充披露本期对重汽销售的具体产品、数量、金额;(2)结合MT11和MT13机型的公告进展情况,说明公司对重汽销售收入是否将进一步下滑、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回复】

  一、补充披露本期对重汽销售的具体产品、数量、金额

  公司已在年报补充披露如下:

  “

  2021年,公司主要向重汽MT13、MT07、MT11三款机型配套销售催化剂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二、结合 MT11 和 MT13 机型的公告进展情况,说明公司对重汽销售收入是否将进一步下滑、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已于2021年8月取得重汽MT11机型的公告,并于12月开始量产,当年实现销售收入89.37万元。公司为重汽MT13机型提供了第四代配套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新鲜测试且结果良好,后续将开展耐久测试。在最终获取公告前,该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021年,重汽为公司第三大客户,公司对其实现销售收入11,396.69万元。目前公司已实现对其MT11机型的供货,但销售规模较小。鉴于截至目前天然气重卡整体市场行情仍处于低谷,且公司在重汽MT13机型的配套仍处于开发过程中、尚未取得公告,因此公司对重汽的销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1、查看了公司获取的MT11重型燃气机环保信息公告,查阅了公司与重汽签订的销售合同以及相关订单情况;

  2、访谈公司项目开发人员,了解MT13项目的配套进度。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已实现对重汽MT11机型的供货,但销售规模较小;鉴于截至目前天然气重卡整体市场行情仍处于低谷,且公司在重汽MT13机型的配套仍处于开发过程中、尚未取得公告,因此公司对重汽的销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问题4、关于研发

  年报披露,公司本期研发费用8,115.46万元,同比上涨17.9%。其中,测试化验加工费2,116.63万元,同比增长133.75%。公司期末主要在研项目26个,预计总投资规模33,083.60万元,累计投入17,517.31万元,具体可应用于机动车国六、SOFC发电、氢载燃料电池等多个领域。

  请公司:(1)说明本期测试化验加工费的主要内容;(2)结合在研项目,说明公司目前主要研发战略、研发领域较为分散的原因、研发资金是否充足;(3)补充披露氢能源燃料电池催化剂和固态氧化物燃料电池的研发进展和目前技术水平,并说明后续拟投入研发金额、预计形成收入的时间、产业化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一、说明本期测试化验加工费的主要内容

  公司测试化验加工费主要内容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结合在研项目,说明公司目前主要研发战略、研发领域较为分散的原因、研发资金是否充足

  (一)公司研发战略及在研项目情况

  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用及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制定了以关键催化材料和催化剂技术开发作为企业的底层研发方向,结合机动车尾气处理领域与氢燃料电池行业的发展趋势进行开发的总体研发战略。公司持续以上述领域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发各系列催化剂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公司2021年度主要在研项目投入及应用领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公司在研项目共26个,预计总投资规模33,083.60万元,累计投入17,517.31万元。其中,截至年末尚在研发中的项目19个,预计总投资规模24,263.90万元,主要集中于机动车尾气处理领域和燃料电池领域两个方向,预计研发投资金额分别为11,939.83万元和12,324.07万元,预计研发投入占比为49.21%和50.79%。

  (二)公司基于总体研发战略开展研发活动,并集中于机动车尾气处理与氢燃料电池领域

  基于前述研发战略,目前公司的研发项目集中于机动车尾气处理与氢燃料电池领域。

  在机动车尾气处理领域,由于公司目前主要产品覆盖汽油、柴油以及天然气等各类燃料机动车,且其各自遵循不同的排放标准,因此公司需根据各排放标准的要求以及所配套各类发动机型的性能进行基础催化材料的研究与产品配套开发,导致公司在机动车尾气处理领域的具体研发项目较多。

  在燃料电池领域,公司基于多年来在贵金属催化剂领域的技术积累,将已有的研发成果优势进行延伸,因此目前主要的研发领域集中在氢能应用侧的几个关键环节,包括应用于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PEMFC)的电催化剂、催化膜电极和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的单电池/电堆等项目。

  综上所述,公司研发项目较多,但始终基于催化剂材料与催化技术的总体研发战略,集中于机动车尾气处理领域和燃料电池领域,不存在研发领域较分散的情形。

  (三)公司研发类募投项目实施情况良好,研发资金充足

  公司募投项目包括“国六b 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及“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其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分别为16,090.18万元、6,400.47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进度分别为9.31%、19.65%。上述项目分别投入于机动车尾气处理领域与氢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的研发活动,相关募集资金盈余较多,足以支持公司未来两年开展持续性的研发。

  此外,2021年公司实现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2.07亿元,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达8.48亿元。公司经营性资金及流动性情况较好,并将继续完善研发相关制度,加强费用管理,以支持公司研发活动的持续开展。

  三、补充披露氢能源燃料电池催化剂和固态氧化物燃料电池的研发进展和目前技术水平,并说明后续拟投入研发金额、预计形成收入的时间、产业化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回复】

  公司已在年报补充披露如下:

  “

  (一)研发项目进展与目前技术水平情况

  公司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和固态氧化物燃料电池的研发项目进展与目前技术水平情况如下:

  

  ”

  (二)上述项目产业化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和固态氧化物燃料电池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下的两个主要领域,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6,400.47万元,目前累计投资金额为2,054.16万元。预计将继续投入4,346.31万元,并于2023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上述项目均有明确的后续研发计划及产业化安排,具体如下:

  对于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公司预计于2022年中形成公斤级批量生产能力,并在此后通过工艺优化、材料改良等措施,进一步缩短生产时间,提高产能,降低催化剂成本,提高电催化剂耐久性;同时,公司预计于2022年底实现合金催化剂百克级中试生产能力,2023年形成公斤级的批量生产能力。

  对于固态氧化物燃料电池,公司预计2022年底将完成固态氧化物燃料电池单电池中试生产线的建设,并形成千瓦级电堆组装技术。

  此外,公司电催化剂产品已完成向多个国内外主流氢燃料电池生产商进行送样,并在耐久测试中表现出了较好的性能与竞争力,得到了相关下游厂商的初步认可。

  综上所述,公司上述项目具备明确的后续研发计划及产业化安排,并已开始与下游客户进行良好的接洽与产品测试,公司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产业化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1、查看公司研发费用台账,核查大额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发票、付款单、合同复印件等;

  2、访谈公司研发部门负责人,了解公司总体研发战略、相关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研发资金的安排;访谈氢能源燃料电池产品研发负责人,了解相关项目的研发进展、目前技术水平及后续产业化安排。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基于催化剂材料与催化技术的总体研发战略,研发项目集中于机动车尾气处理领域、氢燃料电池行业;目前公司研发资金充足,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各相关在研项目处于正常推进状态。

  二、关于财务情况

  问题5、关于固定资产及存货

  年报披露,公司2021年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15,548.27万元,其中闲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25.18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593.49万元;2021年存货期末账面价值14,969.70万元,主要是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82.07万元;本期天然气车生产量、柴油车、在用车生产量分别下降81.77%、19.26%、57.23%,销售量分别下降79.27%、9.08%、60.04%。

  请公司:(1)说明主要生产线的产能利用率、是否存在产能闲置的情况;(2)说明闲置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和具体闲置原因,闲置固定资产的划分与公司实际产能利用情况是否匹配,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3)说明存货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主要构成,并结合主要产品销售量大幅下降、在手订单和期后销售的变化情况,详细说明存货减值准备计提过程及充分性。

  一、说明主要生产线的产能利用率、是否存在产能闲置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各主要生产线瓶颈工序的设备工时利用率情况如下:

  

  注:原天然气车TWC+ASC专线因其为全自动生产线,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稳定性较高,因此公司在2021年天然气产品需求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将其改造为柔性产线,可用于生产其他产品,其理论总工时同步增加。

  公司将原天然气车专线改造为柔性线可用于生产其他产品,同时因天然气车产品产销规模降低,以前年度生产天然气产品占用的共线产能亦被释放用于其他产品线,因此其他产品专线的产能利用率下降。

  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所披露整体产能利用率及上表中披露的主要生产线产能利用率中,汽油车、柴油车专线产能利用率均未考虑因生产需求下降导致的产线饱和状态总工时发生变动的情况。即此前满负荷生产时,考虑工人倒班生产后,单台设备每日生产时间为18h,由于生产需求下降,上述两专线工人每日工作时长随之减少。如果将单台设备每日生产时间调整为实际工时8h,上述两专线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根据调整后产线产能利用率情况来看,汽油车及柴油车专线并未闲置,仍然承担柔性线满载后难以消化的生产需求。上述产线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系公司产销规模下降导致,下游需求回暖后,该产线仍然能够持续进行生产。此外上述产线除生产新车产品外,能够用于船舶、在用车产品生产。因此,汽油车及柴油车产品专线暂未发现明显减值迹象,无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说明闲置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和具体闲置原因,闲置固定资产的划分与公司实际产能利用情况是否匹配,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2021年度,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公司已谨慎评估其减值情况,相应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1年末闲置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闲置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和具体闲置原因

  公司认定闲置固定资产的标准主要为,难以继续使用以及超过6个月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因排放法规的升级,部分固定资产无法满足新法规下的产品生产要求因此闲置。

  公司闲置资产主要为:

  1、母公司于2014年购置用于生产汽油车催化剂的24工位自动涂覆机,因无法适应排放法规升级后的工艺要求且改造成本过高导致长期闲置,已计提386.14万元减值准备。

  2、控股子公司中自光明的主要生产研发设备包括触媒性能评价装置、涂覆机、干燥机、粒度分布计等进口设备,以及研磨机、研磨炉、烧结炉和空压系统等国产设备。中自光明因无法实现研发突破,产品销售情况受到较大影响,呈现持续经营亏损状况,相关资产已于收购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该等闲置固定资产均已基于谨慎性原则减记至残值。

  (二)闲置固定资产的划分与公司实际产能利用情况是否匹配

  上述闲置资产未计算产能,公司闲置资产的划分与公司实际产能利用情况相匹配。

  (三)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房屋及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期末的具体构成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固定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标准如下:

  1、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2、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3、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4、有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5、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综上,公司主要固定资产运行使用情况良好,除少量闲置固定资产外,其他固定资产均正常使用,闲置固定资产已按照可收回金额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固定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标准、减值测算的过程和计算方法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除上述已计提减值的固定资产外,其他固定资产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三、说明存货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主要构成,并结合主要产品销售量大幅下降、在手订单和期后销售的变化情况,详细说明存货减值准备计提过程及充分性。

  (一)存货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主要构成

  1、原材料主要构成

  2021年末,公司原材料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末,公司原材料主要为载体及其他化工材料。主要结存载体均为满足订单生产的正常备货,主要结存的化工原材料为各类车型国六标准下的通用化工材料。计提跌价准备部分主要系因排放标准升级导致无法继续使用的备货原材料。

  2、库存商品主要构成

  2021年末,公司结存库存商品按照车型及排放标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末,库存商品主要构成为最新排放标准的天然气车及柴油车产品,以及在用车成品。

  (二)结合主要产品销售量大幅下降、在手订单和期后销售的变化情况,详细说明存货减值准备计提过程及充分性

  1、2021年末在手订单情况

  2021年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约为3,000万元,期末库存商品余额对应在手订单约为800万元。此外公司为持续跟进但暂未签订合同的在用车项目备货1,480万元,以及针对市场上在用车需求备货约1,100万元,依据客户预期需求进行国六产品备货约1,200万元。

  2、期后库存商品销售情况

  截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2021年末结存的库存商品已于期后发货的约1,656万元。截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约为8,127.09万元。

  3、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年末公司计提跌价存货的具体内容及计提情况

  2021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自制半成品、周转材料及发出商品存货周期较短,其跌价的迹象较小,因此存货跌价准备相应较低。

  机动车尾气处理催化剂(器)作为“法规件”,影响存货产生减值风险的核心因素是排放法规的更迭。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高度重视排放法规的更迭,将最新排放法规的执行时间作为存货管理的风向标,通过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与客户协商解决方案等方式尽可能控制老产品的结存规模。在此基础上,公司将排放法规作为风险减值迹象判断的首要因素,对于新标准执行后的老产品存货,均计提了较高比例甚至100%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发生跌价的原因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方式

  公司对存货的实物资产管理:①月度盘点:每月末,库管员对存货进行实物盘点,在执行盘点工作时如实对盘点情况进行记录,对账实不符的查明原因,并形成盘点报表,并提出处理建议。②年度盘点:年度盘点由计划财务部拟定盘点计划,财务、审计、库房等部门人员协同对公司内所有存货进行盘点,并形成盘点报表,对账物不符的,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于年末,公司首先对各类存货结合排放标准、存货可使用状态进行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对于呆滞、无法正常使用或销售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正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方式如下:

  

  1)原材料由研发部门结合排放标准、产品配方、工艺流程依次识别是否可以正常使用。针对不能正常使用的原材料,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针对能够正常使用的原材料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自制半成品和在产品由研发部门和生产技术部工艺室结合排放标准、产品配方、工艺流程的判断对自制半成品是否呆滞进行确认,针对确认为呆滞的,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针对能够正常使用的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库存商品由研发部门结合排放标准、库龄等对存货是否呆滞进行确认,针对确认为呆滞的成品,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针对未确认为呆滞的成品,匹配该产品年末最后期间的销售价格,结合本年度的销售费用率和销售税金率计算出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对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之间的差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因发出商品根据客户订单进行发货,正常情况下客户都会进行上线使用,故公司对于发出商品库龄在12个月以上的判定为呆滞,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针对未确认为呆滞的发出商品,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委托加工物资结合排放标准对存货是否呆滞进行确认,针对确认为呆滞的委托加工物资,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针对未确认为呆滞的委托加工物资,根据同类产品封装完成需要支付的加工费、本年的销售费用率和销售税金率计算出委托加工物资的可变现净值,对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之间的差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由生产技术部依次确认是否损坏、是否可正常使用,针对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针对能够正常使用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以“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订单式经营管理模式为主。主要根据在手订单进行生产备货,同时储备一定规模的备件用于售后,在用车改造产品主要定位于市场上常见的车型且主要采用经销模式,存在一定的无订单备货。

  公司的生产工序及存货流转过程大致包括:备料→制浆→涂覆干燥焙烧→封装(委托加工)→成品入库→发货,各环节均产生一定的存货结存。虽公司采用上述经营管理模式为主,但除最后一道涂覆工序严格匹配销售订单外,前面工序的自制半成品均存在提前制备的情形,即各工序间的产量及耗用量在时间维度上并非一一对应。公司整个生产链条较长、存货类型多样,但各环节存货结存规模并不大。

  综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及计算方式合理,存货跌价准备已充分计提。

  【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会同年审会计师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产能利用率计算表,复核其产能利用率计算过程;

  2、访谈公司相关生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生产安排情况,及生产设备使用情况;

  3、访谈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了解公司闲置资产认定标准及闲置原因, 获取公司固定资产闲置明细表;

  4、访谈公司相关人员及年报审计会计师,了解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及依据, 获取固定资产减值计算表进行复核;

  5、获取公司存货明细表,了解期末存货余额构成情况;

  6、保荐机构复核上市公司及年审会计师的存货盘点记录;

  7、获取公司在手订单情况,了解期末存货余额在手订单支撑情况;

  8、获取公司期后销货明细表,了解期末存货的期后销售情况;

  9、对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会计政策进行评估,获取存货库龄表和存货跌价计算表,查看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过程,选取样本对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进行复核,重新测算存货跌价准备,核查公司存货跌价计提的充分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部分主要生产线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系产销量下降及产线调整导致,主要产线不存在闲置情况;

  2、闲置固定资产认定标准与公司实际产能利用情况相匹配,公司固定资产减值计提充分;

  3、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6、关于应收账款

  年报披露,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50,080.63万元,占总资产的21.39%;应收账款前五名期末余额42,348.86万元,占全部应收账的84.55%。

  请公司:(1)说明公司本期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是否发生变化;(2)补充披露本期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账龄、期后回款情况及未及时回款的原因;(3)结合主要欠款方的业绩经营情况,说明大额应收账款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说明公司本期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是否发生变化

  本期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如下:

  

  上述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未发生变化。

  二、补充披露本期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账龄、期后回款情况及未及时回款的原因

  【回复】

  公司已在年报补充披露如下:

  “

  本期应收账款前五名信用政策、结算方式、账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期后回款截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

  ”

  上述客户期后未及时回款详细原因如下:

  1、玉柴、恒和的期末应收账款多来源于第四季度销售收入的增加,账龄多为0-6月,恒和期后已回款77.87%;玉柴为按开票挂账开始算账期,信用期为N+3,且存在一定时间延迟,玉柴期末余额中其中4季度挂账1.17亿元,期后已回款11,685.76万元,已回款比例约为67.92%;

  2、上柴(上海新动力)原计划于2022年1季度回款,因上柴(上海新动力)自身销量不达预期,双方基于未来长期合作的考虑商定延期收付款,经与客户协商预计在二季度回款,由于目前上海疫情原因,上柴未能复工复产,公司正积极催收该部分应收账款。上柴(上海新动力)为上市公司(动力新科SH.600841),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上柴(上海新动力)已于2022年3月公布年度报告,根据年度报告显示其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为62.91亿,资产负债率为59.71%,较上年56.37%仅略有增加,难以偿还应收账款的违约风险较低;

  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年末2,600万元,期后已回款1,300万元,已回款51.21%。

  三、结合主要欠款方的业绩经营情况,说明大额应收账款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021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在组合的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客户的销售收款政策基本采用2-6个月的账期。公司的客户群体以各大发动机厂、整车厂为主,多为大型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历史上未出现主要客户的大额呆账、坏账情形,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发生预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较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

  【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会同年审会计师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主要客户合同,了解其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

  2、获取公司期末应收账款明细表,了解应收账款余额构成及账龄情况;

  3、查看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获取期后大额回款回单;

  4、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期后应收账款未及时回款原因;

  5、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主要欠款方经营情况,了解其违约风险;

  6、查看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过程,复核应收账款计提情况。

  二、中介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未发生改变;

  2、公司主要欠款客户多为知名企业或大型国有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应收账款违约风险较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充分。

  三、关于募投项目

  问题7、关于募投项目

  年报披露,公司募投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拟投入资金45,361.80万元,期末完成进度23.54%,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11月。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分别拟投入资金25,576.33万元、16,090.18万元,期末完成进度分别为11.48%、9.31%,状态日期为2023年11月。

  请公司:(1)说明上述募投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项目按期完成是否存在障碍;(2)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说明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和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是否能实现预期投资收益。

  一、说明上述募投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项目按期完成是否存在障碍

  各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末以及截至本回复报告日的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注:截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含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4,425.00万元,该部分金额还未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疫情反复带来的工程施工、物流运输、员工招聘难等诸多不利影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通过合理安排建设周期、多渠道采购设备和原材料等措施,扩能项目进展顺利,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计划进度推进。截至目前,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1、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

  截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该募投项目建筑工程累积已完成进度产值4,291.04万元,累积完成进度为50.55%;设备购置累积已完成采购金额7,209.36万元,累积完成进度为36.19%,预计2022年6月开始安装调试。该募投项目预计2022年11月达到可使用状态。

  2、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截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该募投项目建筑工程累积已完成进度产值490.26万元,累积完成进度为5.81%;设备购置尚未开始。该募投项目受2022年长春新冠疫情的影响,按照长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地疫情防控的通知》和《长春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工作方案》规定,该募投项目建筑工程自3月26日开始停工,截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暂未复工。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政府指导,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复工复产工作,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募投项目按照计划完成。

  3、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该募投项目主要工作为新研发大楼建设和研发设备采购。新研发大楼建设还未开始施工,主要系既定计划为待成都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建设完毕后,完成主要设备的搬迁并拆除现有1#厂房,在原址上建设新研发大楼。研发设备采购工作在正常进行,目前累积已完成采购设备金额为1,507.37万元,累积完成进度为19.88%。

  按照上述募投项目目前实际建设情况,尚不存在延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募投项目的后续进展,一旦发生延期情形,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二、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说明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和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是否能实现预期投资收益。

  (下转D2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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