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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4月8日公司上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402,48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01,865,625.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

  如在2022年4月8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公司202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为:以2022年4月8日公司上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402,487,5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20,746,25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23,233,750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如在2022年4月8日至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转增比例不变,转增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转增比例不变,分配/转增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2,48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7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02,487,5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23,233,750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31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日;

  3、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6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2年6月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具体包括如下: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七、相关参数的调整情况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23,233,750股摊薄计算,2021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76元。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凌斌、李宇彬、凌峰、廖科华、陈茂华、张斌、孙建华、吴远承诺: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3、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依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对股票期权数量、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请详见公司后续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4023号

  咨询联系人:黄永贤、王乾坤

  咨询电话:0755-32901114

  传真电话:0755-33615999

  九、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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