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2-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3,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2.0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合计36,72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实施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2年5月7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本次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3,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30日。
2.除权除息日:2022年5月3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至2022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3-562320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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