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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 2022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2临030号

  转债代码:110803   转债简称:国泰定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主题为“伴行投资者,共筑高质量发展”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2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下午15:00至16:30。

  届时公司董事长董家辉先生、财务总监李仕民先生、董事会秘书何骥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2021年年报、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2-临028号

  债券代码:110803  债券简称:国泰定01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3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4月29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85,023,06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6,052,998.19元(含税)。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由公司自行派发红利的股东为: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鑫安信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3. 扣税说明

  (1) 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等规定,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上述规定,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本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本次利润分配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本次利润分配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待上述股东转让股份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 对于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该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3)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1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 对于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向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并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17元。

  (5)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本次利润分配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3元,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所得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88119816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2临029号

  债券代码:110803    债券简称:国泰定01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国泰定01”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调整前“国泰定01”转股价格为:7.21元/股;

  ● 调整后“国泰定01”转股价格为:7.08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2年6月1日。

  一、关于“国泰定01”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刘升权、陈剑云、刘景、吴辉、刘仕兵、蒋士林、胡颖、陈秋琳以及宿迁太格云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9名特定对象”)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北京太格时代自动化系统设备有限公司69.83%的股权。2020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证明》,公司向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56,429,000元可转换债券的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债券简称:国泰定01;债券代码:110803)。

  根据《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国泰定01在本次发行之后,若上市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照上述情形出现的先后顺序,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上市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上市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实施2021年权益分派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85,023,063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6,052,998.19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31日,除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2年6月1日。

  根据《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国泰定01”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7.21元/股调整为7.08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P1=P0-D=7.21-0.13=7.08元/股。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的具体计算依据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目前,“国泰定01”尚未进入转股期。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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