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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03,879,280股,占本行A股股份的3.1714%,占本行总股份的2.4666%。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5号)核准,本行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6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632,441,660元,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0年11月2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并于2020年1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行总股本由6,514,125,090股增加至7,514,125,090股,其中,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5,844,325,090股,境外上市外资普通股(H股)1,669,800,000股。

  此后,于2021年,本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本行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股份转增1股股份,该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12月20日实施完毕。转增后,本行总股本由7,514,125,090股变为8,265,537,599股,此后,截至本公告日,本行未有派发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其中,按股份类别分类,A股6,428,757,599股,H股1,836,780,000股;按股份性质分类,有限售条件股份553,985,988股,无限售条件股份7,711,551,611股。

  本行非公开发行共涉及26名认购对象。其中,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为自本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为自本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除上述3名认购对象外,其他23名认购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为自本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已于2021年5月2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本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2020年其认购股份数为185,344,800股,本行2021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后,该等股份增加为203,879,280股,锁定期为自本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即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27日。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共涉及26名认购对象。其中,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不予转让;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予转让;其他23名认购对象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予转让。

  截至本公告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本行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03,879,280股,占本行A股股份的3.1714%,占本行总股份的2.4666%,占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后无限售条件股份的2.5757%。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1户法人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行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本行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本行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申请书;

  (二)本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三)本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股本结构表;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行部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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