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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2—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众泰,证券代码:000980),于2022年5月23日、5月2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沟通,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因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

  2、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金华中院《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确认众泰汽车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7)。

  3、因公司已顺利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仍处于退市风险警示状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4、2021年12月29日,黄继宏与江苏深商、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驰投资”)、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富同人”)、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驰投资”)、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签署了《委托协议书》,约定自签署之日起36个月内,江苏深商、万驰投资、众富同人、力驰投资、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将其持有的合计24.22%的众泰汽车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黄继宏行使,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黄继宏。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0)。

  5、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对涉及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上述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大部分消除,同时未发现公司存在新增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6、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截至目前公司仅存在一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9.8.1条(五)“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未消除。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停牌1天,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已由“*ST众泰”变更为“ST众泰”,股票代码仍为“000980”,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7、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8、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9、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0、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1、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未发生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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