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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4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禾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张禾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38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C座七层C701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国强先生主持,因受疫情影响,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康智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议案3、议案4及其子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士江、李香云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1-039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24日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强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拟选举张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董事会确认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角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张国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宋海英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拟聘任戴东哲女士、于民先生、NengyouJia(贾能铀)先生及李飞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聘任任期均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逐项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康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鲍星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1-041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滕朝军先生担任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5月24日,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国强先生、宋海英女士、戴东哲女士、滕人杰女士、吴勇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方建一先生、刘小诗先生、纪雪洪先生及陈素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五名非独立董事和四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陈素权先生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之日起就任)。

  本届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张国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三)董事会角色确定情况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角色如下:

  张国强先生、宋海英女士及戴东哲女士为公司执行董事;

  滕人杰女士及吴勇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方建一先生、刘小诗先生、纪雪洪先生及陈素权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陈素权先生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之日起就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角色的确认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对于目前尚未完成相关程序正式就任的董事,其董事角色的确认于该等董事正式就任之日生效。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命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由张国强先生、宋海英女士及戴东哲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张国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由方建一先生、纪雪洪先生及宋海英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方建一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另,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自独立非执行董事陈素权先生的任期开始之日起,其将替代宋海英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3.由刘小诗先生、纪雪洪先生及张国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小诗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由刘小诗先生、纪雪洪先生及戴东哲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小诗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方建一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滕朝军先生担任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禾先生、王珊珊女士担任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张禾先生、王珊珊女士与滕朝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张禾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国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宋海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聘任戴东哲女士、于民先生、NengyouJia(贾能铀)先生、李飞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康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于民先生、NengyouJia(贾能铀)先生、李飞强先生、康智先生的个人简历附后。张国强先生、宋海英女士、戴东哲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康智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聘任、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张禾先生不再担任董事,戴东哲女士不再担任监事,周鹏飞先生不再担任职工监事。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附件:

  1. 于民先生简历

  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0年6月取得河北工程大学(前称河北建筑科技学院)机械设计及制造学士学位。2000年8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销售管理科科长、市场营销部部长、客户发展部部长、大区业务总监、海外事业部中重卡业务常务副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于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32%的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NengyouJia(贾能铀)先生简历

  1963年出生,加拿大国籍,1985年7月及1999年5月分别取得华东理工大学(前称华东化工学院)腐蚀及防护学士学位及加拿大纽芬兰纪念大学化学硕士学位。2012年3月至2015年7月,就职于加拿大AutomotiveFuelcellCooperation,任高级工程师;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NengyouJia(贾能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李飞强先生简历

  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7月至2010年1月分别取得吉林大学车辆工程学学士学位及北京理工大学车辆工程学博士学位。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就职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7月至2019年1月,就职于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任燃料电池高级经理;2016年1月至2020年1月,在清华大学完成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的博士后研究工作;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TS事业部总监,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飞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 康智先生简历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00年7月取得沈阳工业学院工业外贸专业学士学位。2000年8月至2007年8月就职于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9月至2012年1月,任北京嘉博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5年3月,任北京牡丹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投资部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1月,任公司投资部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康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22%的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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