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2-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1)按照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公积金;
(2)按公司2021年末总股本1,174,869,3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352,460,808.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是以固定总额方式分配,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74,869,3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10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七、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镇南首
咨询联系人:张 欣
咨询电话:(0531)58067586
传真电话:(0531)58067003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2-23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回购部分A股股份事项概述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74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0%且不超过总股本的1.00%,即不低于5,874,347股(含)且不超过11,748,693股(含);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6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资金总额分别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和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0)。
二、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1)按照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公积金;
(2)按公司2021年末总股本1,174,869,3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352,460,808.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22)。
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352,460,808.00元/1,174,869,360股=0.30元/股。
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30日)收盘价-0.30元/股。
2、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74元/股(含)。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
根据上述约定,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6.74元/股(含)调整为16.44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即:16.44元/股=16.74元/股-0.30元/股。
鉴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44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0%且不超过总股本的1.00%,即不低于5,874,347股(含)且不超过11,748,693股(含),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3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资金总额分别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和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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