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10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04月07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购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140期C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4月0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赎回上述投资产品,获得本金及收益合计人民币50,105,730.68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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