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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5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和转增股份总数量。

  2022年5月23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完成,本次授予共计32万股,公司总股本由121,836,500股增加至122,156,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8)。

  鉴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5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22,156,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调整为61,078,250 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7.91 %;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77,126,925股。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38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5月23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2.00万股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莱新材”)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结果

  1、预留授予日:2022年5月5日。

  2、实际授予数量:32.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000万股的0.27%。

  3、实际授予人数:12人。

  4、授予价格:13.4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和拟授予数量的差异性说明:

  本次实际授予数量和拟授予数量不存在差异。

  7、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售期: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5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05号):

  经我所审验,截至2022年5月11日止,贵公司实际收到成炳洲等12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32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984,000.00元。各出资者均以货币出资。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32.00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5月23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夏厚君,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经测算,2022-2025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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