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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2-04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5月24日,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程伟先生持有公司1,3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7%;董事胡德勇先生持有公司1,3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董事程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37,500股公司股份,未超过其上一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董事胡德勇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25,000股公司股份,未超过其上一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董事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程伟、胡德勇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即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以及本人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即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董事程伟先生、胡德勇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所作出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程伟先生、胡德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程伟先生、胡德勇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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