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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2-临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由于上海疫情防控原因,本次会议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设置线上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视频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孟玮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参会股东均选择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7人,代表股份761,953,8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638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人,代表股份64,174,0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1701%。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与会股东采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81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弃权1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037,6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75%;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8%;弃权1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758%。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81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弃权1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037,6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75%;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8%;弃权1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758%。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81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弃权1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037,6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75%;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8%;弃权1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758%。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81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弃权1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037,6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75%;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8%;弃权1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758%。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930,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50,4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2%;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745,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6%;反对7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1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65,3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48%;反对7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1%;弃权1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2091%。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会股东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本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持股数量合计697,779,791股。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50,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2%;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50,4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2%;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231,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16%;反对11,722,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451,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1.7337%;反对11,722,2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8.2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231,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16%;反对11,722,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451,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1.7337%;反对11,722,2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8.2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231,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16%;反对11,722,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451,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1.7337%;反对11,722,2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8.2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231,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16%;反对11,722,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451,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1.7337%;反对11,722,2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8.2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231,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16%;反对11,722,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451,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1.7337%;反对11,722,2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8.2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231,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16%;反对11,722,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451,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1.7337%;反对11,722,2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8.2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231,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16%;反对11,722,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451,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1.7337%;反对11,722,2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8.2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资上海巨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会股东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本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持股数量合计697,779,791股。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49,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7%;反对2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49,4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7%;反对2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管建军、李笛鸣

  3、见证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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