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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提供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以下简称“江西银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产品名称、期限: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本次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三) 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期限未超过12个月,不涉及证券投资,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控制相关风险。

  (四) 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2022年5月24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48,000万元在江西银行进行了定期存款。具体如下:

  (1) 金额:人民币48,000万元整

  (2) 年利率:3.15%

  (3) 期限:6个月

  (4) 到期日:2022年11月24日

  (5) 存款银行:江西银行

  (二)现金管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用于在江西银行进行定期存款。

  (三)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在江西银行进行定期存款,总金额为48,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期限未超过12个月,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使用条件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公司财务部筛选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性高、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所发行的流动性较高、安全性较好的产品。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严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产品提供方的情况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H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1916,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元):

  

  注:2021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涉及的资金总额为4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2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约为26.87%。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将通过利润表“财务费用”科目对利息进行核算。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进行定期存款,银行提供本金保证,但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因素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监事会

  2022年5月23日,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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