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结果适时修订《公司章程》与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鉴于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此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近日,公司实施完毕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6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4,000,000元,转增74,880,000股,本次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282,880,000股。

  公司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公司股本增加74,880,000股,总股本变更为282,88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08,000,000元变更为282,880,0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及备案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