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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7号)核准,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20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担任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鉴于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宏信证券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持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聘请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担任本次可转债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于2022年5月24日与联储证券签署了《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联储证券已指派刘亮先生、王林峰先生担任公司本次可转债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可转债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可转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宏信证券的保荐协议。自公司与联储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联储证券将承接宏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宏信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刘亮: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任联储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具有10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参与的IPO项目有隆基机械、益盛药业、蓝英装备、伟隆股份等,再融资项目有隆基机械、北斗星通、金圆股份、中宠股份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管理和操作经验。

  王林峰:会计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就职于联储证券投资银行部,具有6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参与多家拟上市公司改制辅导及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具有比较丰富的投资银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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