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远海发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2-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审计师,并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境外审计师。
一、聘任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拟聘任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其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达7亿元。
信永中和近三年在执业中无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2年4月30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从业人员中4人次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人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友娟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独立复核合伙人:颜凡清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圣会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除下表所列行政监管措施之外,无其他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2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92万元(含税),合计620万元(含税),系按照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人数以及人员级别、工作天数和相应收费标准收取的服务费用。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较2021年度无变化。
(二)拟聘任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简介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境外审计师,审计费用为496万元(含税)人民币。
上述续聘/改聘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二、拟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审核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独立客观性、专业技术水平、财务信息披露审核的质量和效率以及与公司的沟通效果等方面均表现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建议续聘其为本公司 2022 年度境内审计师并改聘其为本公司2022年度境外审计师。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就《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师的议案》提交给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信永中和在为本公司提供2021年度A股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2021年度的各项审计业务,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公司本次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年度境内外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5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25日以书面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10名。有效表决票为10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师的议案》,拟续聘其为本公司 2022 年度境内审计师并改聘其为本公司2022年度境外审计师。
4、本次续聘境内审计师及改聘境外审计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 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书面意见
3、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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