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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医药”、“乙方”)近日与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胶州市上合示范区拓展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搬迁补偿协议书》)。胶州市因统一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拟对原九龙镇驻地片区范围内的非住宅房屋实施搬迁,青岛医药胶州仓库涵盖在上述范围内,将获得搬迁补偿款3773.17万元。本次补偿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不具有可持续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搬迁补偿基本情况

  本次需要搬迁的青岛医药胶州仓库,坐落在胶州市九龙片区华山路北侧、营里路西侧,主要用途为各类药品、医疗器械仓库,涉及工业土地面积19525.53㎡,搬迁补偿款总额3773.17万元,补偿范围包括搬迁房屋补偿费、搬迁补助费、生产设备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等。

  根据《搬迁补偿协议书》,乙方签订本搬迁补偿协议后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协议约定搬迁补偿款总额的30%;在搬家腾房完毕后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协议约定搬迁补偿款总额的60%;剩余10%搬迁补偿款款项,甲方于乙方领取完毕本条第二笔补偿款后7日内结清。

  二、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三、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的搬迁补偿款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1)因搬迁被政府收回的土地和不可移动的固定资产报废等损失的补偿,按照相关资产类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处置的规定处理。

  (2)其他搬迁补偿及奖励,扣除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可移动资产的拆卸、运输、重新安装支出、人员安置费等支出后,计入损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搬迁补偿金额为3773.17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利润的28.15%。根据搬迁补偿协议,预计2022年收到补偿款3773.17万元,将对本年度利润总额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影响金额为2100万元左右。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体金额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际收到相关款项。

  (2)若搬迁补偿协议未能完全履行,存在补偿款项不能按期到账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搬迁进展情况及时披露后续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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