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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上接D51版)

  ②贷款利息

  ■

  中移动项目:中国移动信用购机项目是仁东小贷于2019年9月上线的线上小额个人消费类信用贷款产品。该产品笔均贷款金额约1100元,贷款期限为12-36个月不等,还款方式为等本等息按月还款。交易对象面向中国移动线下门店有手机购买需求和话费套餐更换需求的个人消费群体,所有合作方和客户均与我公司无关联关系。2021年末本项目在贷客户33800笔,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1614.37万元,按照五级分类标准计提损失准备248.17万元,账面价值1366.20万元。

  商户订单贷项目:商户订单贷是仁东小贷开发的基于海拍客B2B电商平台注册商户进货订单的经营性贷款产品。该产品仅向满足风控资质要求的、已在该电商平台注册的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个人客户主提供经营性贷款,放款金额500元-20万元不等,本产品设计随借随还和按月分期偿还两种借款方案供不同客户选择,平台方及小微企业商户均非我司关联方。2021年6月15日为客户卢某发放9.62万元贷款,约定随借随还,但不超过一个账单期45天。2021年末本项目在贷客户1个,已逾期199天,年末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9.62万元,计提损失准备2.9万元,账面价值6.72万元。

  企业经营贷项目:为响应国家关于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仁东小贷对从事成产、服务和贸易类业务的小微企业发放经营性贷款。2021年末本项目在贷客户2个,分别为沧州市优阔商贸有限公司和沧州金迈轩商贸有限公司,在2020年9月8日发放贷款500万元和300万元,合同约定贷款期限3个月,年化利率12%,按月付息到期还本,2020年12月合同到期后申请展期半年。2020年度9-12月客户如期正常还息,期间我公司正常确认税后利息收入28.43万元。2021年1月2家公司偿还了1个月利息后,在6月份展期到期后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偿还本金和剩余利息,2021年度确认税后利息收入1.76万元,相关收入符合收入确认原则。交易对象沧州市优阔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2日,注册资本800万,沧州金迈轩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5日,注册资本500万,两家公司主要业务是向河北地区公办学校提供牛奶、面包等营养校园餐服务,均非我司关联方。2021年末本项目2户在贷客户已逾期207天,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800万元,按照可疑类标准计提损失准备480万元,账面价值320万元。

  抵押垫资项目:该贷款产品系为有房产抵押类贷款的个人客户提供的短期抵押垫资,借款周期一般在10-30天,借款客户与我司无关联关系。2021年12月28日为客户郭某发放305万元贷款,合同约定年化利率11.34%,随借随还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客户与我司无关联关系。2021年末本项目在贷客户1户,属于未逾期正常贷款,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305万元,按照正常类标准计提损失准备4.58万元,账面价值为300.42万元。

  民盛易贷项目:民盛易贷项目是2018年上线陆续投放的现金分期产品,主要满足C端个人客户线上便捷的小额日常消费方面的资金需求,单笔客户放款金额为5-15万元,贷款期限12-24个月不等,还款方式为等本等息按月还款,借款人与我公司均无关联关系。本项目产品于2019年就已下线停止新增放款。2021年末本项目逾期客户共32个,剩余未还本息均逾期超过1年,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203.37万元,按照损失类标准计提损失准备203.37万元,账面价值为0。

  个人消费贷项目:小额个人贷款部分为2018年小贷刚开业试运营之初,与北京维科特睿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招彩旺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的消费分期产品,项目已于2019年6月结束。项目业务包含了贷款期限1-12个月不等的分期产品和60天定期产品,贷款金额900元-10000元不等,分期产品年化利率20.16%,60天定期产品年化利率14.4%。合作公司无锡招彩旺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100万元,北京维科特睿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4月17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两家公司主要负责互联购物商城平台的具体运营和贷款服务推广,均与我公司无关联关系。2021年末小额个人在贷客户302笔,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152.14万元,按照五级分类标准计提损失准备152.14万元,账面价值0。

  大额个人贷款部分为线下个人客户提供用于住房装修、婚嫁等个人大额消费的贷款产品。2021年11月24为客户何某、2021年11月25日为客户李某分别发放240万和100万元线下大额个人消费贷款,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一年,年化利率10%,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21年11-12月期间确认税后利息收入3.3万元,相关收入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两客户均与我司无关联关系。2021年末本项目2个在贷客户属于未逾期正常贷款,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343.5万元,按照正常类标准计提损失准备5.15万元,账面价值为338.35万元。

  本问题涉及年审会计师发表的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问询函回复出具的专项说明。

  9、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为6.81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49.35%,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前五大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及内容、前五大供应商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你公司近三年主要供应商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回复:

  单位:万元

  ■

  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近三年主要供应商未发生重大变化。

  (2)说明你公司采购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对个别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形,如是,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公司采购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两家通道服务方为中国所有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指定上游清算机构,非依赖关系。两家机具供应商为合利宝的主要机具合作商,合利宝不止此两家机具供应商;另外一家为合利宝的代理服务商,合利宝在全国与众多软件服务商、代理商合作拓展商户,不存在对个别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情形。

  10、年报显示,你公司固定资产期末余额2.46亿元,你公司2020年及2021年分别发生新增采购其他设备1.65亿元、1.94亿元。请你公司说明各报告期新增采购其他设备的主要内容、用途、存放地点、预计使用年限、折旧方法、减值测试情况等。

  回复:

  公司本期新增采购的其他设备主要是合利宝为拓展银行卡收单业务而采购的 POS机具。合利宝具有全国范围的线下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已在全国 30个地区取得备案回执,可以展业。合利宝于 2020 和2021年着力开拓线下银行卡收单业务,新购置 POS 机具,通过代理商布放到全国的特约商户,满足商户利用 POS 机具收款的需求。布放的 POS机存放在商户处,通过交易后台可以查询机具的使用状态和交易记录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 3 年。我公司机具折旧年限 3 年,与同行业保持一致。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账面固定资产未发现存在减值迹象。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15)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4)。经事后审核发现,因年报期间工作量大,涉及数据较多,工作人员疏忽误将上年度数据填写在本年数据栏内,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中“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中“二、公司基本情况”中“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中部分内容披露有误,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52.06%,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信息”)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仁东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天津”)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大额债务逾期违约主要是与润泽泰丰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简称“润泽公司”)之间的1.5亿人民币借款纠纷,目前该纠纷仍在诉讼过程中,控股股东正在与润泽公司就上述还款事宜的解决进行积极磋商。除上述与润泽公司的诉讼外,控股股东目前涉及的诉讼/仲裁主要系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担保所致。控股股东对外未发行债券,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正积极核实、应对相关诉讼,并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商,争取尽快与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续贷、部分偿还等方式。截至目前,上述事项暂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变动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25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霍东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15:0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14,200,5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39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5,280,9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23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8,919,6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8%。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28,919,6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28,919,6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6,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5%;反对1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8%;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7%;反对10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6%;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5,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6%;反对10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4,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52%;反对10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3、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1%;反对10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1%;反对10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1%;反对10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1%;反对10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5,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6%;反对10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4,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52%;反对10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6、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相关机构申请2022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7,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0%;反对10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6,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5%;反对10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7、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6,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5%;反对1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8%;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7%;反对10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6%;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8、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1,8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18%;反对9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1,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18%;反对9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1%;反对10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1%;反对10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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