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2-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5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5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已于2021年5月8日披露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1年5月29日披露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年7月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7月2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二)截至2022年5月24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4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0%,成交的最低价为7.51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9.87元/股,已经支付总金额人民币10,051,31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存在差异 ,差异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2.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1,666.6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09%;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2.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0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 124.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0%,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005.131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占回购方案规定下限的14.93%,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占回购方案规定下限的10.05%,回购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均未达到回购方案的下限。
产生差异的原因为:
1、本次回购的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公司根据资金情况,计划分阶段实施回购。但由于本次回购期间,受项目投资建设、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自有资金的基本面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1)、2021年5月至2022年3月底,公司陆续投入建设新项目,包括“年产18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年产5万吨热敏纸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等,累计使用资金投入约2亿元人民币;
(2)、2021年8月,公司为满足上游原材料供应需求,延伸公司上游产业链,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对外投资发起设立宜丰县筠剑产业投资管理中心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3)、2021年9月以来,公司新建设项目“年产18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年产5万吨热敏纸生产线项目”陆续建成试产,试产期间,公司需投入大量的运营资金;
(4)、为节约财务成本,2021年5月至2022年3月底,公司主动优化财务结构,间接融资余额合计降低超1.3亿元人民币;
基于上述原因,按照回购方案使用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回购存在一定的难度,会严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大幅度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为聚焦生产经营,保证公司日常持续经营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未能按照既定的回购方案进行,导致本次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存在一定的差异。
(四)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年5月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五条,公司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在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2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1,244,000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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