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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禾致源”)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瑞强先生、王其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甘泉共同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同意提名泮伟江先生、王春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泮伟江先生、王春飞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冯妮佳女士、李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 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李瑞强先生简历:

  李瑞强,男,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8年8月至2002年6月,就读于东南大学物理系应用物理学专业,取得学士学位;2005年8月至2010年12月,就读于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生物系,取得博士学位。2002年7月至2011年3月,就职于华大基因,历任生物信息部项目组长、主任、华大基因副总裁;2011年10月至2013年9月,就职于北京大学生物动态光学成像中心以及北大-清华生命科学联合中心,任研究员;2013年1月至今,任中关村人才协会副理事长;2013年1月至今任中国遗传学会会员;2015年1月至今,任香港大学计算机系荣誉副教授;2018年12月至今,任天津市生物医药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2011年3月至今,就职于诺禾致源,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李瑞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4,810,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6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同时为北京致源禾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诺禾禾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王其锋先生简历

  王其锋,男,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8年9月至2002年7月,就读于南京林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专业,取得学士学位;2014年9月至2017年6月,就读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EMBA学位。2002年7月至2012年1月,就职于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修理班班长、经营副经理、项目经理、市场部经理。2012年2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王其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 甘泉女士简历

  甘泉,女,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5年9月至1999年6月,就读于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药学专业,取得理学学士学位。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就读于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院药剂专业,取得理学硕士学位。2015年9月至2017年7月,就读于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金融专业,取得金融硕士学位。2010年4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2020年2月,就职于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运营总监。2020年3月至今,就职于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甘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4、泮伟江先生简历

  泮伟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理论专业,获博士学位。2009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任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中国科协-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技组织与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截止本公告日,泮伟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王春飞先生简历

  王春飞,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9月至2012年7月就读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取得会计学博士学位。2012年至今历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

  截止本公告日,王春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 冯妮佳女士简历

  冯妮佳,女,199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3年9月至2017年6月,就读于天津科技大学生物工程(酿酒工艺)专业,取得学士学位。2017年7月至今,就职于天津诺禾致源生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运营专员、项目申报专员。

  截止本公告日,冯妮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李萍女士简历

  李萍,女,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5年9月至2008年7月,就读于沈阳药科大学药学(天然药物化学)专业,取得硕士学位。2008年7月至2011年10月,就职于山东轩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管理专员、业务拓展专员、涉外知识产权部部长。2016年6月至2018年5月,就职于天津替代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经理。2018年7月至今,就职于天津诺禾致源生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任申报专员。

  截止本公告日,李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2-030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应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丽华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冯妮佳、李萍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2-031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6月1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301号楼101栋诺禾致源大厦一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5日

  至2022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12已经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14、15已经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13日和2022年5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9、议案13、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2年6月14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7:30)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二) 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301号楼101栋诺禾致源大厦。

  (三)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6月14日16: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务必符合会议当日的疫情防控要求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301号楼101栋诺禾致源大厦证券办公室

  邮编:100015

  会务联系人:证券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2837801-889

  电子邮箱:ir@novogene.com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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